第104章

虽然不知道大巫和他签订契约的内容,可是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变成了和大巫的□□,除却颜色、模样之外,基本相同。

巫奴手指揉着眉头,胖胖的小短手还学着大人装忧郁,红色的尾巴搭在白色鸟毛上,圆滚滚、胖乎乎,姿势没维持几秒他就滚在哪里缩成一团,格外好笑又无奈。

黑鸟似乎被逗乐了,他随手变出一个白色的银块,巫奴下意识用眼睛一扫就发现了,银块和蓝宝石、红鱼一样,是能量。

“你的伴侣缺少能量,所以才会昏迷不醒,只要吃了它很快他就可以恢复神智,哦,只要不是等级太高的话,都可以恢复神智的。”

他绕着巢穴焦急的乱转,嘴里念叨着巫奴听不懂的鸟语,不时乱抓头发后来恍然大悟,一脚踹开巫奴,抱起兽皮堆里的白羽,站在巢穴的分界处他的脸色平静而冷漠,他高抬着下巴傲慢的说,

“你告诉多拉,他的伴侣在老地方,我和阿父阿姆等待她……回家。”

最后两个字要不是巫奴耳朵尖都听不到!

因为他说的实在是太小声了!

本来为放完狠话的黑鸟应该离开的,他却又丢下一块银块,并且居高临下的看着巫奴,明明眼睛的焦点是在他的身上,巫奴却觉得他透过他在看其他的人,脑子里大巫投影猛的睁开眼睛,那双冰冷威严的眼,只一眼就让巫奴几欲落泪。

不曾知道,我竟如此思念你。

“你阿父保管在我这里的东西,我等着你来拿。”

黑鸟说的话确实不是对他说的,巫奴无比确定这具身体并没有什么亲人,更何况是和黄金鸟人有牵连的阿父了,那么——

“你叫什么?”

巫奴虽然圆滚滚、胖乎乎,站在兽皮堆里小的看不到,可他的身上有故人的气味,那就像是拜月对伴侣的独占。

弱小的可以捏死的蝼蚁,他却低下高傲的头颅,灯笼大的眼睛平静的看着巫奴,看着那双圆滚滚的红色眼珠。

“我是黄金家族第一嫡长子,你可以称呼我”他茫然的双眼放空,金黄色的眼珠漂亮极了,“你还是叫我胖墩吧,等窝回家让阿父取名。”

光是听着前半段,巫奴还以为会听到什么狂拽酷龙傲天的名字呢,结果后面直接一句“胖墩”,巫奴已经可以想象因为太胖,而被嫌弃结果黑鸟,可怜兮兮的抱着萝卜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