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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到李寻欢,林仙儿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谁让她无意中发现他不为人知的秘密呢。据江湖百晓生透露,李寻欢的表妹兼未婚妻林诗音不久之前离家出走了,林仙儿有充足理由怀疑林诗音跟她有着共同的经历,无意中看到未婚夫的破事,愤然之下才离家出走的。
她拍了拍水嫩嫩的脸蛋,一边感叹自己的小脸真水灵,一边吐槽李寻欢没福气,放着她这种美人不喜欢,偏偏喜欢硬邦邦的男人。
看着迈着优雅的步子,款款离去的纤细美人,李寻欢疑惑道:“她怎么呢?”怎么一夜之间对他横竖不顺眼。
龙啸云道:“昨天我们……她看到了。”
饶是李寻欢脸皮厚,也该臊红了,无奈地叹了口气。
龙啸云道:“别担心,她不会说出去的。”
李寻欢道:“我不是担心这个。”
龙啸云道:“那你担心的是……”
李寻欢道:“希望她不会受到打击。”
“你太小瞧她了。”龙啸云笑道:“你要知道,有时候小瞧女人,会吃上大亏。”
李寻欢张嘴想说什么,蓦地想到林诗音,不由得闭上嘴巴,将话吞回肚子里。
不过两日,李寻欢见识到了林仙儿的魅力有多大。出个门,遇到恶霸,被人英雄救美,英雄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之子——上官飞。
上官飞三天两头往兴云庄跑,一看就是情窦初开,想要赢取美人芳心。
无奈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尤其是,林神女还给出这样犀利刻薄的评价:“一个眼高手低,心胸狭窄,自命不凡,若是没有爹当靠山,简直一无是处。还想跟我处对象,做梦!”
李寻欢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林仙儿的眼光如此之高,连金钱帮帮主之子都不放在眼里,他哪里知道人家眼光深远,有更大的人生理想与追求。
只听她又道:“我倒是对上官飞千方百计诋毁的人有点兴趣。”
李寻欢道:“他诋毁的是谁?”
林仙儿道:“荆无命。”
李寻欢道:“原来是他。”
林仙儿道:“你知道他?”
李寻欢道:“他是上官金虹的左右手,剑法高超且诡秘怪异,而且喜欢专走偏锋,让人难以预测他使剑的部位。[1]”
林仙儿眼睛发亮,显然对荆无命燃起了兴趣。
一直默不作声的龙啸云忽然开口道:“你最好不要对他感兴趣。”
林仙儿道:“为什么?”
龙啸云道:“他的忠诚只给了上官金虹。”
林仙儿不解道:“他对谁忠诚和喜欢谁有关系吗?”
龙啸云道:“他把忠诚全部给了上官金虹,哪有心思对别人好。”
林仙儿不以为然道:“既然他是这般忠诚之人,想来对待爱情也是如此,我倒是挺期待这样一个男人全身心爱一个人时的样子。”
龙啸云打击她:“只怕你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不说,还被气个半死。”
林仙儿嫣然一笑,上官飞痴迷于她这件事,给了她无限自信,“凭我的美貌以及手段,他不会不喜欢我的。”
龙啸云看着她,道:“那我只能盼望你心想事成。”
目送林仙儿离去,李寻欢说道:“你是不是瞒着她什么事?”
龙啸云道:“荆无命就像是上官金虹的影子[2]。”
李寻欢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龙啸云道:“既然是影子,只会追逐光,心中自然再也容不下别人。”
李寻欢的表情古怪极了,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的年龄相差太大,他们应该不大可能是他想象的那种关系……
李寻欢道:“你为何不告诉她?”
龙啸云道:“人太过膨胀自负不好,迟早吃大亏。我只想让她早些认清,美貌并不能让她事事如意。”
王二从来没有那么庆幸,自己长得平凡。
竹林摇曳,不时传来沙沙的声响。
风中,似有竹叶香。
长长的走廊上,王二走在前头,领着路。其他人早就躲得远远的,由他一个前台领路。
——这群没义气的狗东西!
走廊很宽敞,五六个成年男子并行走也没问题。
然而,对于这十几个女女巨人来说,挤得慌。她们一个挨着一个,排队似得跟在王二身后。
一路咚咚咚,每次抬脚落脚,都让王二心惊肉跳,生怕这十几个大胖子压坏走廊,掉进下面的湖水中。他又想,真掉下去淹死了也好,省得他提心吊胆,被她们吓死。
半道上,吹来了一缕淡淡的梅花香。
几不可闻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走来一位白衣青年,见到王二身后一堵堵肉山,懵了。这位面容俊雅的青年神色依旧很淡定,本想侧身让她们先过,思及一堵堵肉山的威力,万一不小心被撞了下,估计死相不大好看,索性原路折回。
“你是何人?”一声比闷雷还大,比山崩还可怕的声音回响在走廊。
王二浑身一颤,两腿一软。妈呀,这女巨人呼出的气息堪比龙卷风,差点没把他掀飞。
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