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音神色缓和许多,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似是充满感激,福了福身子,郑重谢过。
马车上的东西已然搬了下来,管家道:“少爷,龙大侠的住所是否安排在客房?”因着龙啸云是李寻欢的义兄,故而多此一问。
李寻欢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冷香小筑。”
管家目露惊愕,“这……”
冷香小筑是李寻欢的住所,除了他,至今没有人住进去,就连表小姐也没有。在李寻欢看来,其他人不够格,林诗音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然有资格,但那也是婚后的事。
李寻欢淡淡道:“有问题吗?”
李寻欢向来说一不二,他决定好的事,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改变。
龙啸云是少爷的义兄,安排在少爷居住的地方也没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属下这就去安排。”
没有人注意到,林诗音的眸光一点点冷下去。
灼热的呼吸喷在耳边,低哑性感的声音缓缓道:“我们……”
在一起好不好?仅存的理智将他从危险的悬崖边扯回,龙啸云目光一沉,因为压抑着感情,神色晦涩难明。他喜欢李寻欢,与他相处的越久就越加喜欢他,龙啸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因为喜欢便束手束脚,连告白都踌躇不决,不是怕对方拒绝,而是怕他奉献情怀发作,勉强跟他在一起。
那声轻唤令李寻欢浑身一颤,心中溢出一丝奇异的感觉,他轻轻喘息着,静静等待下文,我们……我们什么?久久等不到答案,李寻欢几乎想开口质问他,你到底想说什么?给人留下深思的空白,令人挠心抓肺,这种行为最是令人讨厌。
李寻欢忍不住开始猜测男人想说的话。
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我们分开,我们在一起……后缀不同,表达的意思也截然不同。他不知道龙啸云到底想表达哪一种意思,他不想知道,也不敢知道,但是他敏锐地发现心底竟然抱着一丝期待,这个发现让他开始害怕,想要退缩。
李寻欢什么时候害怕过?
就连当初濒临死亡,也没有害怕过,更加没有心生恐惧,想要退缩。
那么他到底害怕什么,又为什么想退缩?
李寻欢不是个笨蛋,相反他还很聪明,因为聪明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可能栽了,从那一刻的身不由己到情不自禁,就栽到男人手中。有了这个认知,压在心头的巨石反而安全落地,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开始慎重地思考,以后该选择走哪条路,现实情况却不容他多想。
肌肤相触的地方发热发烫,血液在兴奋沸腾,体内仿佛有一簇簇小火苗,随着一下下猛烈的刺激,汇聚成一汪火海,引来了闪电,让灵魂都为之酥麻颤栗。李寻欢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困兽,想要冲破枷锁重回自由,却不得其法,只能攀附着男人,在欲海中沉沉浮浮。
昏暗的房间,烛火忽明忽暗。
投在墙上的影子紧密相连,难掩一室暧昧。
三更天,山间寂静森寒,冷冽的风穿过半掩的窗户,夹着梅香吹入房间。
屋中的两个人披着大氅,卧坐在温暖的锦被中,床中央摆放着一张低矮的木桌,上面摆放着酒碗,还有酒坛子,那是龙啸云珍藏了三年的美酒。
看着给他斟酒的男人,李寻欢终于出声道:“我们谈一谈。”
龙啸云手上一顿,道:“先喝完酒再谈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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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