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栀摇头:“不,不疼了。”
“幸好只是轻微的崴脚,没什么大事儿,下次真的走路要多长个眼睛了,不然,变成瘸子可没人要你。”
男人好心情地把药酒放到一边桌上,帮她把另外一只脚的鞋袜脱掉,忍不住多看了她那一双玉白清透的脚丫一眼,起身坐在她身边,大手抚摸了着她的头发:“说吧,什么事?”
越湛的唇角微微向上挑,仿佛有什么猜测在若有若无出现。
“也没什么事儿,就是……叔叔,你觉不觉得,这里空荡荡,好像少了什么似的。”
林清栀说话拐弯抹角。
越湛轻笑摇头:“少了什么,宽敞些不好么?”
“我觉得少了个女主人。”
林清栀忽然间突兀地脱口而出。
越湛讶然,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你就是这里的主人,叔叔不在,这里就是你说了算。”
他猜的果然没错。
三叔把他叫到书房劝他早日成家。
这会儿,连这个小丫头都来劝他。
“我么?”
林清栀心中大喜,面上却苦巴巴地好像小白菜,地里黄似的。
“嗯,就是你!”
“嘶……”
林清栀忍不住轻呼。
越湛蹙眉,轻手轻脚帮她脱掉鞋袜,“怎么这么不小心。”
男人语气里的苛责被浓浓的关心掩盖。
林清栀愧疚难当:“心情不好,所以走路没看路。”
“心情不好?为什么心情不好?”
越湛刚问出口,女孩那只脚恰好从袜子里剥脱出来,纤纤玉足莹润可爱,一霎那间迷惑了男人的眼睛。
这天底下,七成男人都是足控,不然何以封建王朝几千年,缠足之风盛行?
封建王朝被推翻了,可是男性本能的癖好和倾向性是灭不掉的。
譬如越湛!
此刻真真切切地看着女孩这只脚,眼睛都不眨一下。
“因为……”
因为要劝他去相亲。
林清栀腹诽了一声,淡淡嗫嚅:“跟蒲杨吵了。”
“哦。”
女孩的回应把越湛从出神中拉了回来。
他捧住那只脚丫子,轻轻地捏住脚踝,像是捧着上好瓷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