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无辜的
回到酒店,项念念给她安排了一个房间。
麦子有点不好意思,这个酒店很高档,一晚上肯定要不少钱,她囊中羞涩,银行卡里也有一万块不到的私房钱。
林天成和麦子大学本科一毕业就结婚了,主要因为意外怀了孩子,那时候林天成的父母都还没有从事业单位退休,没人带孩子,所以她没有去上班在家照顾孩子。后来林天成顺利考研又顺利毕业留校,虽然收入也不高但是因为爹妈在职,家里还有上辈留下来的这锦衣胡同里的房子,没什么经济负担,孩子又还小要有人照顾有人接送上幼儿园所以干脆让麦子别去上班。
“我养你。”林天成在婚礼的时候是这样说的。
这样的情话在当时听起来是动人的,实际上却是致命的毒药。
麦子上学的时候喜欢周星驰,看《喜剧之王》的时候看到周星驰饰演的尹天仇对张柏芝演的风尘女子柳飘飘喊出“我养你啊”这四个字的时候,我跟柳飘飘一样哭成狗。
可事实上,男人口中的“我养你”,就是你要在家洗衣服做饭带孩子操持一切家务包括洗公婆的袜子内裤,然后给你一日三餐保证不饿死你。
林天成死了,林家妈妈骂麦子白眼儿狼,因为她没有表现出足够的伤心欲绝,反而不时流露出一种莫名的轻松快活,甚至已经打算好带着孩子回娘家了。
林家妈妈没骂错,如果说不够伤心欲绝恨不得随夫而去殉了葬就是白眼儿狼的话,是,她是白眼儿,她也愿意当这个白眼儿狼。
当个白眼儿狼,至少比当林天成的老婆开心,比当林家儿媳妇自在。
有人说结婚后流的眼泪都是婚前脑子里进的水,麦子承认,她结婚前脑子是进水了,可能整个北海的水都灌进了自己脑袋里。
最初,她是被他一篇篇情书给感动的。
相对于男人那种视觉动物,女人是一种听觉动物。而且往往错误的以为一个人情话说的动听,情书写的动人就一定是一个深情的人,但是其实这很多时候不过是一种技术上的胜利。
就像胡兰成之于张爱玲,是一颗头脑搞定了一颗心。
结婚了之后,麦子才真真正正知道了什么叫水深火热。
她是廊坊人,家里是种地的,虽然后来家附近搞了一个东方大学城,家里于是去弄了个麻辣烫店,但依旧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农村户口,又是外地的,婆婆在她面前总有那么几分优越感。她甚至去跟街坊四邻亲戚朋友说要不是有了孩子,她儿子一个大博士还是大学教授怎么着也得找个北京户口的,就是郊区的也比麦子强。
一开始麦子气不过,跟林天成告状,林天成却只是说“我妈就是说说,你还跟长辈计较什么呀,再说了她是我妈,我能有什么办法。”
麦子选择了忍。
孩子出生后,麦子终于知道了什么是丧偶式育儿,她也选择了忍。
林天成每个月薪水都交给他妈,给孩子买个尿布奶粉还得婆婆批准,她也选择了忍。
结婚三年后,她终于知道了什么是守寡式婚姻,她还是选择了忍。
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一忍再忍,最后还是林天成的死帮她解脱了,可是他妈还抢走了她的孩子。
项念念、于妙龄和棉花三个女孩围着麦子坐着,听她断断续续的哭诉,气的咬牙切齿,于妙龄一不留神连自己的狐狸犬齿都露出来了,恨不得冲过去把那个妈宝窝囊废林天成的脖子咬个血窟窿。
棉花又气又怕,觉得自己都不敢谈恋爱不敢结婚了。
“孩子的事情你不用担心”项念念稍微比较冷静克制“不是她想抢走就能抢走的,我有律师朋友在北京,她如果不归还孩子就法庭上见,到时候就不只是把孩子还给你那么简单了,林天成名下的财产存款你们母女都有份继承。你带着孩子出去生活是骨气,但是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不至于让你和孩子生活无依无靠才是真正要紧的。”
“对对对,我老板说的对。”棉花简直对自己家老板崇拜的五体投地。
于妙龄是文盲加法盲,虽然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还是觉得项念念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