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荀捻了捻下颚的几缕老鼠须,慢条斯理的说:“放心。”
杜小红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周重山也脱力了,松开了手瘫在一旁好像一条死狗,鼻子里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的。
过了好一会儿,杜小红睁开了眼睛,仿佛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一般。
她本来就已经死了,现在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张画皮,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她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等都不过是根植于灵魂里的记忆,来自生前的前世的记忆。
一切都是临时的,一切都是短暂的。
再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死亡,感受绝望,杜小红犹如大梦初醒。
她缓缓的爬了起来,绕过还在一旁瞪着她的周重山走向项念念,她的目光再也没有在他身上停留半分。
传说,一个人临死的时候脑海里会像放电影一样掠过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回忆,她不记得三年前她第一次死亡时脑海里究竟是什么,或许是怨或许是恨或许什么都没有。
这一次,她看见了丁午光。
那个胖胖的眼睛小小的一笑有一个酒窝的男孩。
他的笑是天底下最灿烂的阳光。
他是她的阳光,她的救赎,也是她一辈子还不清的冤孽债主。
她的一句赌气的话,害死了他。
她生长在一个很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记忆中爸爸老实巴交闷不吭声,妈妈总是喜欢喋喋不休的抱怨跟人攀比,总是觉得自己家里处处不如别人。老公不如别人家的会赚钱,女儿不如别人家的会读书会赚钱。
而她的性格,像妈妈多一些。
认识周重山其实很偶然也很俗套,那时候她刚刚上班没多久,一个月薪水也只够她在东海租房子和吃饭,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穿的都是便宜的某宝款。不过她很会打扮,加上长的乖巧可人,几十块的衣服也能穿出一股清新淡雅的味道。
有一次,她在电梯大厦的电梯里遇见了周重山。
说实话,周重山长的真的好看,三十岁出头年纪,有一股成熟的魅力,是部门里那些毛头小伙子所没有的。加上衣品又好待人又亲切和善,是集团里的二号男神,甚至比头号男神霸道总裁于连城更受欢迎,因为他比于连城更有亲和力,之所以屈居男神第二,因为他已婚的身份。
已婚男人,只可远远的当艺术品欣赏,不可触碰。
一开始,杜小红也是这么觉得。
那天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她去自己部门的十八层,周重山的办公室在顶层,她抱着一大堆文件,一不小心就洒了一地。她慌忙蹲下来捡,却听见自己新淘的包臀短裙“嘶拉”一声裂了,大腿立刻感觉到外面的凉风。
那一刻她尴尬的简直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周重山不动声色的帮她捡好文件,她一路低着头,脸埋在小山一样的文件堆里,脸好像烧红的木炭,连余光都不敢看他。
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电梯一层层往上,她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受煎熬。那条裙子一直裂到胯部,她只要稍微迈步整条大腿就会齐根露出来。
尴尬的好想死,等一下连办公室都没法儿进了。
电梯缓缓上升,快到十八楼的时候周重山突然递过来一件白衬衫给她。
她抬起头看他,才发现他把衬衫脱了,身上只剩下一件无袖的背心,紧身的,绷在身上可以清晰的看见他结实的胸肌。
周重山见她不接,不悦的皱着眉说:“虽然只是会计,也要注意公司形象。”
她当时很委屈很无脑的接了一句“周先生,我腾不出手来啊,可以放我胳膊上吗?”
周重山这才意识到她两只手都抱着材料,为了防止东西再掉,连下巴都用上了。
他笑了笑,帮她把衬衫系到了她腰间,挡住了开线的地方。
她受宠若惊,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