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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已补,今天的,还是明天补。
“阿兀达大人,我们查到了凶手的行踪。”金国一处军营驻地,这处营地不大,只是一个小型营地,里面驻扎着一千名以上的士兵,有半数是骑兵!
“来人,点齐兵马,跟本都统去看看究竟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我的辖区,杀我大金的官兵。”阿兀达气得暴跳如雷。
这个时代,金国的官兵算得上是天下第一,因为西夏已经萎了,蒙古还没有崛起,南宋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基本的素质还是相当高的,兵马集结速度也不慢。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阿兀达便着带着上千兵马出营了。
在一处小山林外,阿兀达堵住了正在烤肉吃的杨盘。
山林外面正好是大道和荒野,上千名金兵排列整齐,手持兵器,杀气腾腾地看着杨盘。
“是你,杀了我大金的官兵?”阿兀达仔细地打量着这个正拿着一只野兔后腿啃的年轻人,严肃地问道。
“杀人者,人恒杀之。他们想杀我,所以我杀了他们,很合情合理啊。”杨盘一吃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一边直白地回答道。
“阁下究竟是谁?”阿兀达能够做到都统的位置,就不是傻子,对方太镇定,镇定得有些诡异。要是阿兀达连这点都看不出来,他也没有资格坐到这个位置了。
一军都统,率领五千人兵马的最高指挥官。
在古代,军队的指挥并不是人越多越好的,有能力指挥十万以上军队的指挥官,那都是一代大将,有能力指挥上百万军队的,那都是青史留名的名帅,指挥兵马没有看到上限的名帅,只有一个人:兵仙韩信。
所以,能够指挥五千兵马的一军都统,一定拥有极高的军事素养和相应的能力。
“我叫杨盘,你可听过我的名字?”杨盘笑眯眯地打量着阿兀达。金国统兵将领,也不全是有脑子的人,想不到在这里竟然遇到一位有脑子的金兵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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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古代统兵者,也不全是智将,也有勇将。
武勇冲锋敢称先,千军万马视等闲。这等勇将,如许储、典韦、吕布等。
“武功天下第一,魔刀杨盘!”阿兀达难以置信地看着杨盘,这也太年轻了吧?
要知道,魔刀杨盘成名于十八年前,现在至少也是中年人才对。
“哼,我不管是真的杨盘,还是假的杨盘。今日你要是不给本将一个交代,却是休想生离此地。”阿兀达说罢,联盟地退入了大军之中,置身于随身亲卫的保护之下。
“呵呵,怎么这位将军也想要杀我?”杨盘冷笑一声问道。
“杀害朝廷官兵,罪同谋反!诸将士听令,合围,杀!”阿兀达也极为果断地下令斩杀对方。
“杀!”五百骑兵冲锋在前,相距不过两百米,这点距离,刚好够战马一个冲锋。
五百名骑兵冲锋的可怕,不是亲身体会是完全感受不出来的。
杨盘轻叹一口气道:“活着不好吗?非要来找死。”
一边感叹一边拿出三柄飞刀,轻轻地一掷。
瞬间便有数十名冲锋在最前面的骑兵倒地,然后被后面的战马踏成肉酱,死无全尸。
紧接着,杨盘飞刀仿佛用不完似的,双手联动,不停地射出飞刀。
每一次甩手都会射出三柄飞刀,三十次甩手便是九十柄飞刀。
换来的结果就是,五百名骑兵全军覆没,没有一个能够冲到杨盘十米以内。
阿兀达被吓得目瞪口呆,这还是人吗?
一个人在短短十五息之内,便杀光了五百名全副武装的精锐骑兵,简直和做梦一样,要不是亲眼所见,阿兀达打死也不会相信这么荒谬的事情。
可现在,阿兀达就在现场,亲眼所见,真是活见鬼了。
“魔刀,原来这就是魔刀吗?这怎么可能?”阿兀达懵了,情不自禁吞了口口水,脸色苍白。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高效的杀人,变态到简直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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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上,杀了他,赏黄金千两,官升三级,”阿兀达疯狂地叫道。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下面的士兵们也被重赏所激,不要命地冲向了杨盘。
阿兀达则聪明地带着十几个亲卫趁机逃命去了。
一个在十五息之内,杀光五百骑兵的存在,简直就不是人,他哪里还敢呆在这里?
阿兀达已经后悔了,早知道这魔刀杨盘这么恐怖,他就不来招惹了。不就是死了一些下属士兵吗,再招就是了,反正只要不把伤亡上报,一切都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