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年间,坊间传闻皇宫五皇子偷偷跑了出来,这引得江湖中的众多人士纷纷注目,许多庙堂中人无论官职大小都想要一睹皇子风采,如果要是能和这位出逃皇子打下交情,在皇子心中留下一份好印象,那可就是最好不过了。
彭城之中,一位年纪不大,身穿麻衣,腰挎长剑。但却面黄肌瘦,脸上因为太瘦的原因变得棱角分明的男子正堵在一个身穿缎袍,肤色白皙,一看就是一位富家公子的身前。
身穿麻衣,腰挎长剑的瘦弱男子在一点一点逼近面前的富家公子。
富家公子站在街角,戏谑的说道:“曹兰芝,你与我打了十次,你就一次没赢过,累不累,饭都吃不饱了,还与我打个什么劲呀,有点脑子行不?”
被称作曹兰芝的麻衣男子不以为动,有气无力的道:“姓刘的,每次打架前你都要絮絮叨叨一堆,你累不累,还说自己是皇子嘞,我呸,我曹兰芝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连饭都吃不起的皇子”
富家公子收起戏谑的表情,双手举起无奈说道:“好好好,服了你曹大侠了,不过这位还未成名的曹大侠,本皇子知道一处吃饭不用给钱,还可以教你武功的地方,你想不想去?”
麻衣男子曹兰芝停下脚步,疑惑的问道:“还有这么好的地方?姓刘的,你不会是又想骗我吧”
富家公子哈哈笑道:“当然不会,我刘秀骗谁也不会骗自己兄弟的,来兄弟,咱们先把今天午饭想办法解决了,之后我就带你去那里求无上武学”
曹兰芝思索了一会,也觉得可行。自己修武十几载,可惜并无名师点播,如今连个半吊子刘秀都打不过,这让一直想做大侠的曹兰芝也是痛苦万分。当刘秀说出有可以免费练武还可以吃饱喝足的时候,就已经心动了,不过曹兰芝还是冷着脸说道:“你说的也不是不行,不过这次要你扮流氓,我扮大侠来英雄救美”
太乙山上,风景万千,山上一群葛巾布袍的小道童无论是诵经还是练拳都是那么的圆润,仿佛就是这山上的一草一木。一位位或身穿麻衣的市井百姓或身着锦缎富家官人都为这座道山上带来了那丝烟火气,让这些从没下过山的道童们也可以一睹世间百态。
老道士张饵喝过了酒,喃喃道:“少年郎本该如此,草长莺飞就够了,那里要的去为诗词歌赋强说愁”话音未落,便见那老道士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向前一步便消失不见。
道门有剑仙,一步一莲花,修的有情剑,斩得无情人。
小道童左右还是保持着起手式的动作,站在已经起身的奉常公子宋志面前,神情不变,只是喃喃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还恳请圣人告知,小道真的不解”
宋志揉了揉酸痛的身子,虽无大碍,但也是疼痛万分。宋志看了看还是一脸微笑的富贵男子与他身后的持刀青年,突然想到以前自己父亲让自己学武可能是对的,可是一想到自己的父亲,宋志便又不想学了,只觉得每天惹事生非,沾花惹草也是不错的,有什么还比活着重要呢。
富贵男子微微晃动脖子,伸手指了指道童左右,他身后的黑衣男子便站到道童左右面前,长刀已出鞘,一时间寒光凛冽。
小道童左右在黑衣男子拔刀的那一刻,只感觉自己身体周围刮满了罡风,体内气机牵引,喉咙一甜就要一口鲜血突出,不过小道童并不敢轻举妄动,凭借直觉,小道童左右知道如果他一动,黑衣男子也一定会动的比他更快。
“左右,该炼丹了。”一道懒散的声音从空地中传来,声音不大,也不够浑厚,但就是这样的一道声音,却直接打断了黑衣男子的气机涌动,直让黑衣男子气海沸腾,长刀之地,黑衣男子身上冷汗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