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作为律师,不得不挣扎着辩解:“法官大人,我认为这份录音是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不能算作证据,更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他的话却很快被对面的律师反驳,“这份证据取得是在公开场合,并非窃听和窃录,很明显可以作为被告方真实意思的表述,应当被认定为是和本案相关的证据。”
周天路急忙喊道:“我不承认,这些话我不记得说过,肯定是伪造的!”
刘律师看他一眼,还想说什么,法官皱眉道:“请被告和被告律师注意法庭纪律!”
这份录音能不能被认定作为证据,这是法庭需要考虑的。
但媒体人们却已经在心中给他们判了输赢。
今天这些报道一出来,就算官司没赢如何,孔思在舆论上已经占到了制高点。
周天路和严彤算彻底完了,两人的名声算彻底臭了。
另外孔思的律师又出示实验室签到本证明了孔思那几天的行踪,其实这些证据和本案没有太大关系,但法官心知肚明,这是故意给现场的记者看的。
就是为了洗刷掉孔思身上最后的污点。
因而法官故意等律师将证据展示完毕后才提醒道:“这些证据不在本案的讨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