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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福斯靠在吧台上,手里攥着一瓶价位昂贵的特调微光,微光粼粼的酒液在瓶中晃荡,这个糙汉子对着这种美丽的颜色丝毫不在乎,拎起酒瓶子就是吨吨吨一阵狂饮,嘴角溢出的酒液落在他浓密而粗犷的胡子上,在昏暗中散发出莹莹光辉,让吧台里的侍者看得一阵心疼。
祖安人的特点就是不浪费,眼前这位爷肯定不是本地人。
酒吧中喧闹的音乐让格雷福斯不住的点头摇摆,为舞池中疯狂扭动身体热舞的男男女女奋力鼓掌,胡子上的水珠抖落,兴奋直冲天灵盖。
他在监狱里呆了十年,出来后又急着寻仇,连刮胡子的闲工夫都没有,哪里体会得到这种热闹。
久违了!
“嗝儿~~这酒,有点上头!”格雷福斯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浓眉大眼里带着几分醉意,仰在吧台上,斜眼看向酒吧角落里的一张赌桌。
崔斯特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面前覆着他的底牌,还是摆着那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欠揍表情,其实是从容不迫漫不经心的表情,上面的形容只是格雷福斯自己看不顺眼罢了。
赌场里的每一双眼睛都在盯着崔斯特,嫉妒或兴奋,等着他将底牌打出,期待着任何一方输个精光。
崔斯特的对面坐着一位炼金男爵,他的财富全都建立在抽打奴隶矿工的皮鞭之上。他身穿名贵的长袍:弗雷尔卓德貂皮,手工缝制皮料,比尔吉沃特设计风格。他每一根手指都戴着血金戒指,每一枚的价值都比大多数人一辈子见过的钱还多。
但此刻他的额头汗水直流,比他手下的奴隶矿工工作时流的汗还要密集。
很明显,崔斯特处在了上风,气势上完全碾压了对手。
“啧啧,崔斯特又出老千了?那得过去瞧瞧,老早就想学一手千术了。”格雷福斯见状,咬起一根雪茄,粗暴的推开人群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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