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穿越了那么多个故事,写作成为了她的习惯,在拟定了故事的大纲之后,她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只白天的时间,盛夏敲出了新文的两万字开篇,她在网站的作者论坛上翻了翻攻略,一口气上传了一万字新文上去。
“女主角”回到家,对门的房子照例是敞开着大门,一股子饭菜的香气飘到她的鼻间,勾得她馋虫拼命扭动起来。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按捺住了跑到隔壁蹭饭的冲动,摸了摸吃了一大碗牛肉面的肚子,苦哈哈地关上门。
经过上午的接触,盛夏知道她家老公的防备心有多强,没敢再像之前那样主动出击,而是打算以食物诱之。
盛夏相信就算贺建军性转了,也没了之前的记忆,但人的喜好和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她可以每天做一道贺建军最爱吃的饭菜,勾着他的馋虫。
抓住一个人的胃就可以抓住一个人的心。
且不论这句话对不对,就盛夏对贺建军的了解而言,这句话对她家老公大人是很真实的写照。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盛夏照例是天天敞开着大门,饭菜的香气一阵又一阵,勾得“女主角”的馋虫造反了。
然而,“女主角”的理智战胜了馋虫,她再馋嘴都不肯到隔壁蹭饭,甚至于连多跟盛夏说一句话都不愿意,故意逼着她,如避蛇蝎。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盛夏的在签约的时候就入了编辑的眼,她的签约合同寄过去之后没几天,在网站上获得了很不错的推荐位,很快涌入了很多读者。
盛夏的手速很快,她每天两万字打底,只两周的时间攒下了十几万字的存稿。她每天除了写就是在做饭,变着花样做各种各样的菜肴,每天都有一道是贺建军爱吃的。
眼看着第三周要过去了,对门的“女主角”依然不肯搭理她,盛夏终于沉不住气了,她不再死宅,而是去了“女主角”打工的奶茶店。
按照原剧情的走向,“女主角”在这一天会在回来的路上遇到小混混,需要盛夏去“英雄救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