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摇头,“没事。”
方辉认真检查她的表情,“真的?”
“嗯!”
“那是你大姐还是二姐?”
方旭插嘴,“肯定是徐蘅,上回她还把毛毛写的毛笔字撕了,我看见她扔掉的。”他卷起不存在的袖管,汗背心里的小排骨身板一挺,“三哥,我们去揍她。”
方辉在弟弟脑门上轻轻弹了下,“用脑想想。我们打了她,最后倒霉的是毛毛。安阿姨的心偏到胳膊窝了,有什么办法。”
“要不离家出走?”方旭眼珠一转,出了个主意,“我们带上钱,一起远走高飞。”他说的钱是卖牙膏皮、干鸡毛和废纸的收入三毛二分,可以买三包辣橄榄,是“巨款”。
这确实是个可能有用的主意-少女时期的徐蓁离家出走过好几次,每次都是当天就找回来,但把徐正则和安景云吓坏了,生怕她真的再也不回来,连重话也不敢说。以至于徐蘅见样学样,也离家出走了几次。
“去去去!”方辉嫌弃地嚷道,“净出馊主意。以为毛毛是你,离家出走到租书铺?”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方辉是猴子,坐不住;方旭是跟屁虫,马屁精,还是小馋猫!
太乐了,安歌静静听他俩互相揭短。
真的没事。
她只是一时感慨,为什么没有一个“父母证”,以及针对如何当父母的强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