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她在报纸上的找的,房主表示如果看房满意,交付押金和租金之后就可以立即入住,对她这个外来者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十点钟的时候,她登上了去往林肯第三大街的地铁,不过半个小时,便已经抵达。
……
房子面积不大,一室一厅的老式公寓,但是位置非常好,距离中央公园只有两条街,相对应的价格也不会便宜。如果她看中了那套房子,按照房主的要求交满一个季度的房租之后,她就身无分文了。
而两个小时之后,维蒂希在林肯第三大街五十四号的三楼公寓里送走了她的房东,正式成为了这里的住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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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罗杰斯,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队长,家住曼哈顿林肯第三大街五十四号公寓。
房子是神盾局找的,他也不需要交付房租,这里临近中央公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按照科尔森探员的说法,这地方非常适合老年人居住,于是高龄九十多岁的美国队长就在这里安居。
可是他这几天觉得他刚换的新邻居好像有点奇怪。
他一早就知道对门的邻居要换人了,因为原先的盖比女士整天念叨着洛杉矶有多好,而她马上就要搬去那里和小儿子同住——嚷嚷得全楼皆知,即使史蒂夫不想知道也知道了。
新邻居是在星期三早上搬进来的。
那天早上他正好在家,可是并没有见到任何搬家公司的人,也没有见到他的新邻居本人,只是看见临走前的盖比女士得意洋洋的抽走了收信箱的名签。
接下来一连三天,他都没有见到那位新邻居的影子,直到第四天中午,他下楼去买了点干面包,回来时刚走过二楼拐角,看见一大块毛毯朝他“走”了过来。
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抱着毛毯的人,可是毛毯看起来又厚有重,折起来很大一块,那人把毛毯抱在怀里几乎遮去了上半身。她抱着毛毯上楼,看上去就像是一块毛毯长了两条腿儿在匀速移动,而且步伐迈的还不小。
而就在他这么一愣神的空档里,那块长腿的毛毯直挺挺的撞在了他身上。
史蒂夫不得不伸手扶住了她。
那人却毫不犹豫的后退,一步跨下去四级楼梯,退回到了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拐角处。
然后毛毯往下挪了几寸,露出一双冰晶绿的眼睛,以及隔着毛毯一声语气冷淡的道歉:“对不起。”
史蒂夫还伸在半空中的手尴尬的收了回去,道:“没关系,要我帮你拿毛毯吗?”
那双眼睛眨了眨:“谢谢,我家就住三楼。”
她说着再次走上楼梯,史蒂夫生怕她再撞到什么,连忙侧身给她让开了路,然后跟在她身后上楼。
抱着毛毯的是个漂亮的年轻女人——这大概就是他的新邻居,史蒂夫想。
而她果然走到了史蒂夫家对面的门口,掏出了钥匙,却忽然回头看了史蒂夫一眼:“你也住这?”
走到楼梯口的史蒂夫默然点头:“我也住三楼,就在你对面。”
女人点了点头,掏出钥匙开门,另一只手还要抱着毛毯,难免有点手忙脚乱,史蒂夫过来帮她提住了毛毯——与此同时,防盗门“咔哒”一声被打开。
史蒂夫连忙后退了几步到楼梯边缘,而女人抱着毛毯目光定定的盯着他,然后轻微的抬了抬眉毛,低声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应该请他进去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