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的想过了,我不想嫁给一个初中生,一个常年见不到人,甚至连声音都听不到的穷当兵的。所以……我们分手吧,如果你真的为我好,就请你不要打扰我的生活,不要给我写信,更不要找我。
别说你爱我,就等你有一百万的时候再说爱吧。如果你恨我,那就干出一番事业,证明今天是我瞎了眼。”
信上的阿南就是他,他叫路向南。
落款,李文娟。
隽秀的三个字,像烙在他心里一样。
从那之后,他甚至连自甘堕落,伤心欲绝的时间都没有,他发了疯的想办法,其实,哪里有什么办法?
在一百万和一番事业之间,他甚至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他只是个小班长,一百万在九十年代,对他这个穷小子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他起初恨李文娟,恨自己,恨她为什么眼里只有钱?恨他自己为什么他这么穷,这么无能?
整个村,谁能考上县城的重点高中,考上大学,都是引以为傲的事。
他的女朋友学习不错,当时中考考上了县二中。
而他成绩太差,但又不甘心辍学后走上外出打工的路,于是就走上了入伍参军的路。
他当时并没有什么保家卫国,这种高大上的理想抱负,他只想在部队拼出点成绩,等以后把心爱的姑娘娶回家。
那时候还没有手机,只有bb机和砖块似得大哥大。
不管是bb机还是大哥大,都是身份的象征,这些是他一个从山村里出来的穷小子没有的,而且县城的寄宿制高中学业繁重。
就这样开始了异地恋,不能打电话,她就写信回去。
因为他去的部队是有保密属性的地方,写信都是正儿八经的信,一点肉麻的内容都不敢写,全是什么注意营养,注意休息,好好学习但也要劳逸结合之类的。
现在想起来,他都忍不住想笑,脸上笑,但是心里苦。
这样干瘪的内容,他一写就写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