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夜里,距离长安尚且有十公里路程,一行人不再星夜赶路,而是选择住店休整。
林冲还未入睡便得到范闲召见,林冲注意到,桌子上有一把短刀和一个紫檀木盒子。
房间之中,除林冲和范闲之外,还有一位穿黑袍的男子。
最近三天之中,林冲的气息性格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比起过去更加内敛,对于眼前人物虽然有好奇心,确是一言不发,只是行礼道:“范先生,我已经准备好了。”
范闲满意地点了点头,自桌子上取下短刀道:“这一把匕首乃是当年韩天童将军护身之物,长三寸三,重十二两三钱,曾经藏于洛阳凌霄阁,后为太后陛下赏赐给卢定远将军,名紫釭,便是林冲将军所需要的宝刀。”
林冲听闻是韩天童将军当年之物,郑重接过这一把名为紫釭匕首,似乎这匕首是象征某种荣誉的宝物。
普通匕首长三寸三,若是能够重六两便算是顶尖匕首,这一把比起预料之中感觉重了一倍,拿在手中,先天之上便给人一分自信。
再打量一番刀身,刀身通体紫红色似乎是血液染成,不反光,带有商周纹路血槽。
再看刀柄,占据整把刀长三分之一,左右各雕刻一只凤鸟,简简单单几笔勾勒,凤鸟之威严霸道展现无遗。
商周纹路,雕刻凤鸟,凤鸟为殷商国神鸟,为权力和征伐之象征。
今世之中,龙为权力,玄鸟代表吉祥幸福,代表征伐者则为白虎,此匕首不雕刻白虎而雕刻玄鸟,这说明这是一件殷商时期古物。
所谓“天生玄鸟,生而落商”,玄鸟便是凤凰,也唯有殷商时期,会在刀柄之上雕刻凤凰。
赞叹一声“好刀”,随后林冲一如得到玩具的孩子试试此刀锋利,找了那木质桌子,林冲用了三分力气,一掌厚桌子轻松刺穿,整个刀身插入桌子。
一刀刺穿,毫无阻碍!
林冲此生见过最锋利之刀乃是白飞送给他的千牛刀,一把千牛刀,他只需要有四成力气,便可刷刷刷砍人头,且是一刀落地。
那一把千牛刀,杀人头几百而不卷刃,杀人不沾血!
这一把紫釭匕首,历经岁月更加悠久,所杀之人只会更多,却是旧如新!
林冲若是用这一把匕首,杀人估计只会有一成力气足矣!速度也会更快!
那一刻,林冲有一种错觉,似乎这桌子换成钢铁,她若是用八成力气也可以一刀刺穿!
“真真正正是一把好刀呵!此刀在韩天童将军手中却不显,后又藏于凌霄阁,怕是几百年未有见血,今时定然要让它见血扬名!”林冲忍不住又赞叹道。
“林冲将军,自今日起,你可先熟悉这一把刀,我会先带人进城,时机一到,我自会带将军去见张角。”范闲道。
范闲进城,当是送礼打通关系,打听长安城几位天王的关系。
打通关系林冲才能够顺利见到张角,了解那些天王关系矛盾,才能能够合纵连横,令他们自相残杀,让林冲在刺杀张角之后保住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