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的好,这个坏家伙,一天到晚拈花惹草,勾勾搭搭,到处得瑟,不吃点苦头他还会蹦跶!”
凌曦抿嘴笑,看到杨磊被原告团队多次诘难,问责,抛出来的罪名,一项比一项严重。
凌曦的笑容逐渐凝固。
越听下去,她越揪心。
就好像身边很多同学一样,大部分都面露难色,觉得杨磊估计要输。
今天的控告,是模拟x-sorts公司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触犯了“阿迪达”公司的利益,涉及到的内容有国际投资,贸易,以及多项专利侵权。
原告方太强势了。
红枫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排名前五,而且是c9联盟以外的顶级大学,这次是有备而来,原告团队里有好几个外国法学生,擅长经济法,可以完全模拟阿迪达斯公司的立场。
被告这边以复旦大学法学院为主,杨磊自己的专利律师为辅。
可能是因为两国法律不同,考虑的不太周到,杨磊的被告团队应付起来非常吃力,引经据典颇为迟缓。
这位戴着眼镜的黑人法官,突然用英文,以及不太流利的中文,询问被告律师:“被告在休斯顿的销售公司或工厂,对有色员工同工不同酬的做法,这是否违背了宪法赋予的权利?”
被告这边懵逼。
模拟律师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模拟案情并没有提起这个。
这还能和种族歧视有关啊?
杨磊沉思起来,如果他真的在休斯顿开公司,经营企业,很有可能碰到这种事情,美国的工会非常厉害,一旦扣上种族歧视的大帽子,或者其他什么小细节的疏忽,输掉官司非常正常。
全法庭哗然。
从来都只听说老外歧视咱们华夏人的,林书豪打球不知道被多少人歧视过,那些人喊他黄皮猴子,小眼睛,数学打球,在球场边冲他吼叫,让他滚回老家。
也没见美国法律把那些人怎么了呀?
怎么就法官突然拿种族歧视这个条款,来质疑被告的经营有问题?x-sorts是冤大头呢还是怎么?
法官敲着法槌:“安静!”
书记官连忙维持秩序,被告这边也获得了喘息机会,结结巴巴解释。
凌曦不太懂这些,突然紧张起来。
果然,几个来回之后,最终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侵权事实成立,赔偿原告阿迪达公司132亿美元,并处以810万美元的罚金。”
全庭嗡嗡声响起。
复旦大学的被告律师团队全部脸黑,他们又输了一场!
他们按照国内法律和阿迪达斯打官司,一点都不怂。
可出了国门,各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一样,非常容易输官司。
法学院的国际法教授监督员站起来,和交换生法官探讨美国的法律原文,现场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