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一章

一主一仆分食了四个饽饽,不禁相视而笑。

“不要告诉别人。”

碧草忙憨笑着点头。

原来的事件发展,原主赵清漪被休,在破院子死后不入沈家坟,就是这个丫头和沈智云扶灵回乡,送她回赵家。

不一会儿,却见大儿子沈智云偷摸进厨房,从怀中掏出一个被咬了一个的饽饽给母亲,他这年纪已经懂些事了,才留个心眼偷藏食物。

“娘,你快吃吧,我虽然咬了一口,但也没有沾口水。”

赵清漪不禁心中一暖,摸了摸他的头,说:“傻孩子。”

沈智云说:“我会和奶奶说说,娘也很辛苦的。”

赵清漪道:“你不要去说,奶会生你气的,你哄着她点。”

沈智云心底却更心疼母亲。

赵清漪又分食了这个饽饽,也不解肚子的饥饿,心想只有饿过头了,才会好受一些吧。

那边张氏又叫洗脚水了,赵清漪才不得不打了盆水进屋里去。

每当给张氏洗脚时,她不得不怀念前世的荣华富贵,顾晨对她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自将欧小红集团这颗社会毒瘤绳之以法,她过得简直就是任性之极的生活。

她爱演戏,顾晨也就成立了影业公司给她拍,她爱演什么,公司就筹什么戏。她拍过红的,也拍过不红的,反正就是一颗平常心,演戏是她的追求。她虽然没有成为最红的小鲜肉,但是也拿尽国内外的大奖,老戏骨的演技得到认可。

除了演戏,她还是“清晨慈善基金”的执行人,顾晨赚钱就是给她花的,他很好的践行了他的承诺。

洗脚这种事,她家里是有水疗中心的,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专业的人来服务,她除了拍戏,哪给过别人洗脚?

但是在古代,当媳妇的这是孝道,谁也不能说张氏让她给洗脚有什么不对。

赵清漪给张氏洗着脚,忽说:“娘,我爹病着,明天我带孩子回趟娘行,行吗?”

张氏道:“哪有媳妇总想着回娘家的,你上月不是回过?”

赵清漪说:“我娘家就在镇上,也只十里的路,父亲都病着,一个月回去探望一次也是孝道。子美也是父亲一手教出来的,当年父亲多疼爱子美呀。这叫慧眼识英雄,伯乐识千里马,对吧?子美要是在,他是个念旧、知恩、守礼、懂孝的人,他这样的人天天去父亲跟前侍奉都不奇怪。今儿我是自个儿去,也是代子美去,要让大家看到子美的孝心和知恩图报的出众品德。”(注:向杜甫道歉,起了同一个表字。)

从前沈俊没有功名时,沈家多穷呀。没有赵怀方免费教他读书,还真难有今天,这事不少人知道。

张氏有些恼怒,但是被这样一通膈应,她偏不能在这上头发作。她再有脾气,也是宝贝儿子的好名声重要。

“你要去就去,孩子们去干什么?”

赵清漪道:“那让大郎陪我去吧,也顺便让父亲考教一下功课。”

草长莺飞时节,乡村田园间。

一个荆钗布群的女子正往地垄上挖出的一个个土坑来,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往每个坑里播下三颗豆种子。

挖完了地,女子又用手将种子埋上,她的手已不复少女的柔腻,她已不是少女。

“大郎,你来做这个,会吗?”

那男孩点了点头,然后承担了掩埋种子的任务,而他的母亲则挑水冲淡“人中黄”,用粪勺搅拌,气味冲鼻。

赵清漪已经活过了两世,虽然每一次感情都会抽离,但是那种富贵上流人士的生活其实已经过习惯。这一回穿成一个要干农活的古代女人,也不禁生出万千感慨。

依照原主的记忆,她开始掌握着量浇着粪肥。想想现代的农场种菜游戏方便得不得了,而现实中种菜可没有这么容易,如果是有洁癖的人,更是臣妾做不到。

赵清漪看看自己十岁的大儿子,已经是家里的一个好帮手了。这一回,一穿来就已经是三个孩子妈了,她也无可奈何。

大儿子沈智云,今年十岁,性情敦厚,他上午读书,下午通常会帮她分担农务。

大女儿沈晓云,今年九岁,也识得几个字,却和她并不贴心,这丫头有几分机灵过头,爱奉承祖母。

小儿子沈归云,今年不过六岁,性情淘气,长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美),是公婆的心肝宝贝。

话说这世的原主赵清漪是个秀才女儿,未嫁前在家也没有干过这些农活。

但两老年纪渐大了,夫君去参加科考后四五年没有回乡,作为家里的媳妇总要操持起家计来,这些事总要她去做。

赵清漪一想起这位夫君,就想吐一升的血。

原主嫁给了十里八乡有名的俊美才子沈俊,自己的父亲赵怀方正是他的启蒙老师。

赵怀方在镇上的私塾教书,沈俊四五岁时就去旁听,居然靠着旁听读完了三百千。

父亲怜他的坚韧和灵性,就收他来听课,还免了束修。

沈俊果然不负赵怀方的怜惜与重望,他读书方面除了勤学之外,更像是开了挂似的。

沈俊九岁考出童生,十二岁就是秀才,是县里有名的神童,也成了赵怀方的骄傲。

在沈俊十四岁时和同年的赵清漪成了亲,佳徒成贤婿,赵怀方还觉得自己眼光好。

沈俊考出秀才的第三年时十五岁,原本要去省城参加乡试,奈何家中祖父去逝,不得不守小功,也是这年春天,大儿子沈智云出生了。

十八岁时的秋闱,又恰逢沈家的祖母去逝,沈俊不得不再误了三年。到了二十岁离家去省府,二十一岁时才得中乡试而直接进京参加春闱,当年却因为水土不服落榜。

之后三年就在京中为官宦人家的幕僚。

由于沈俊那俊美于寻常男子的容貌,修长挺拔的身材,实在是吸引人。沈俊曾在做幕僚时参加过京城的诗会,当时尚书府二小姐也参加了,并在女子中夺魁,而沈俊写了首赞美她的诗,两人眼底眉间就看对了眼。而尚书府的二小姐十三岁起就在京中有了才名和美名,这是一出才子佳人的良缘。

到后来沈俊高中状元,更是一举扬名京城。因有之前的诗会佳话,尚书府想将爱女下嫁,成就美满姻缘。

状元郎也不是薄情之人,还是向王尚书说明了家中有糟糠妻的事,但王尚书实在爱惜其才,嫁女给他当平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