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夹缝求生(二)

掌上明珠 北途川 10290 字 12个月前

破风声随之而来,陆遥之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拳头已经直逼面门,宋易瞳孔微缩,在一股窒息般的压抑中求生本能般地把头偏向一侧。

零点几秒的偏差,拳头擦着他的脸而过,蓬勃的肌肉力量有如实质一般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还没完,落空后勾拳侧劈,宋易一个错误的下蹲,膝盖狠狠地顶上他心窝,他闷哼一声,感觉一口血堵在心口。

陆遥之给了他一口喘息的时间,后退半步。

“是。”他语调平直地回答了宋易的问题,整个人好像一架只会打斗的冷漠机器,“所有的,包括你留宿悯之这件事。”

那声音里没有审问,没有责备,甚至没有恼怒,什么都没有。

宋易拿手碰了碰心口,疼得四肢百骸都在抽搐,肋骨好像断掉了,但又能清晰地感觉到,没有。

陆遥之的分寸感和掌控力到了可怕的地步。

悯之对他哥哥武力值的描述,实在是九牛一毛的浅薄。

他想起来一件事,虽然与现在的境况不太相关,但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缓缓吐了一口气,做出一副长谈的架势,“我曾经在拳馆做陪练,有一个富豪,他有很多钱,但他过得很不如意。他有一个很强势的太太,太太家里权势滔天,他自卑,隐忍,敢怒不敢言。他有心理障碍,定期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他压力太大,需要释放,偶尔会带他去治疗活动室打击假人发泄,他觉得不够,就找我这种陪练。他很享受殴打别人的感觉,或者不能算殴打,他喜欢暴力,和我父亲一样,但又不希望对手太弱,不能是猫戏弄老鼠的那种感觉,他想要猎豹追逐野狼的体验。他跟我约定,他打断我一根肋骨,给我一千,我打断他一根肋骨,他给我一万。”

他那时候急于给宋晴看病,加上自负和年少冲动,就应了。

但他那时候还小,打不过对方,经常被揍得躺在地上大喘气,整个人仿佛快要死掉了,血性上来的时候也殊死反抗,闲下来就练肌肉,企图压倒对方。

每当他表现出搏命的时候,对方是最兴奋的。

某些时刻,他从心底里对他的兴奋感到惧怕。这会让他觉得,人是多可怕的一种生物。比恶魔还要更像恶魔。

有时他也会想到父亲,两种人有着殊途同归的恶劣因子。

极偶尔的情况下他才能做到成功反杀。

就像赌博一样,就算按概率来说输赢都是一比一,但其实输得几率比赢大很多。而仿佛饮鸩止渴,越输会越想赢,越想赢输得会越惨。

“我经常半死不活地被拳馆的医生带走,然后生命力极其顽强地很快恢复,我赚了很多钱,但大多是我被打。那一年,我差不多十六岁,还没成年,拳馆一位保洁阿姨报了警,那位富豪被拘留了,拳馆倒闭了,舆论以极大的热情痛斥了富豪和以富豪为代表的一类自私冷漠、以资本压榨廉价劳动力、凌驾于法律、甚至人性之上的人。”

陆遥之的手从防卫姿态缓缓放了下来,听他说话。

宋易胸口实在疼得厉害,于是席地而坐。

“但只有一天,准确来说只有几个小时,很快所有的媒体都统一口径似的,集体缄默,这件事我想你没有查出来。毕竟最后警局的档案里,拘留的是我,而我是用高额保证金被人保释出来的。非法经营的拳馆倒闭了,最终媒体着重在这个点上进行了大肆报道,政府下狠手整顿了,再往后去,一家这样的拳馆都没有了。”

这件事中,错误的是谁呢?

就像那句著名的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需求,就不会有服务。

但从某一层面上讲,有人愿打,有人愿挨,拳馆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沟通媒介的作用。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不被许可的,就是错误的。

“后来,我没了工作,我还小,涉世未深,什么也做不了。跟着别人贩卖二手手机,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偷来的,我感觉像是自己也参与了犯罪一样恶心,退出的结果就是被打断了一条腿。”

那时候过得真是狼狈啊,有时候都想狠狠心去抢银行。死了就死了吧!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难的事。

“我没那么高尚,如果有一条捷径可以让我过得舒坦一点,我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去,不管那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最终对法律的恐惧,或者说道德上的心理压力战胜了某种渴望,我拒绝了参与偷窃。那时候很穷,真的很穷,看不起病,吃饭都成问题,我妹妹经常发疯,偶尔疯起来会狠狠咬自己,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哪里有钱。她偶尔精神会好一点,然后自责,愧疚,我有时候安慰她,有时候也觉得厌烦。”

兄妹情深?没有的事,只是被某种责任感压迫着,深夜无眠的时候,他很多次想,如果没有宋晴,或许他就会轻松点了。

“后来她死了,大概是愧疚,或者绝望,趁我不在的时候,吞了很多药。里面有强安定的药,最后神经麻痹导致休克死掉了,医生说如果早些送过去,或许还能救。但那天我在外面待着,觉得家里压抑,不想回去。”

看见宋晴的那一刻,他第一感觉其实是松了一口气。

“我觉得我解脱了,某一刻,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好像所有的压抑和郁闷一瞬间扫荡干净了,我从死胡同里看到一扇窗,光哗啦一下透过来。”

说喜极而涕,也并不为过。

“但随之而来的,并不是对生活的希望。是一种茫然和无措,继而是巨大的悲伤,所有关于她的记忆,不好的全部隐去,只剩下一些细枝末节的毫无意义的东西,我突然发现我该死地想她。”

她不漂亮,内向,性格怪异,不可爱,不温柔。

但对他来说,无可取代。

“我知道,人生一团糟,我的无能和懦弱显得可悲且可笑。我什么都改变不了,活着不如死了。”

他有想过去死。

“但可笑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勇气。”

陆遥之摘了拳套,手指缓缓地屈伸了一下,“所以呢?”

“我承认,我配不上悯之。”他说。

陆遥之微微眯了眯眼,重新把手套戴上,“然后呢?”

·

悯之吃完了早饭,哥哥还没有回来。

他忽然有些不安了。

她像一只跳蚤一样,来回蹿动,惹得最宠她的二哥哥都没耐心地一把拍在她后脑勺,问她是不是吃了兔子肉,这么能跳腾。

悯之懊恼地在沙发上打滚,拿手机给哥哥打电话,给宋易打电话,都没人接。

她哀哀地抱住二哥哥的胳膊,“大哥哥是不是去找宋易了哇?他会不会打他啊?”

会的,肯定会的,大哥哥这个人又不太讲理,宋易这个人又有点儿狂妄自大傲慢无礼,最重要的,他对悯之……还做过不那么好的事。

“完了。”悯之拍着沙发,郁闷地把脸埋在靠枕上,“我觉得我可能要失恋了。”

彼时她只是有些沮丧,但总归还是抱着一点点侥幸心理的。

但当她看见哥哥受伤回来的时候,他忽然就觉得,可能真的完蛋了。

她还没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的火焰。

陆遥之的胳膊受伤了,严重到骨裂的地步,去医院固定了一下才回来。

他胳膊被架了起来,神色始终是肃穆冷凝的,唇抿得很紧,是极度生气的姿态。

悯之只知道他的确去见了宋易,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是真的不知道,也不太敢问。

从小到大,悯之还是第一次见大哥哥受伤到这步程度。

也第一次见他真的生气。

她很心疼,还有点儿难受,不知道是埋怨宋易,还是埋怨哥哥。

总之很难受,沮丧极了,从小到大,从没有一刻让她觉得如此难过的。

她躲在猫房里发呆,一二三四五,五只猫围着她打转,毛绒绒的尾巴一个一个扫过她的身体,那只不纯的橘猫矫健地从爬架上飞下来,然后跳上了悯之的胳膊,她抱着她睡衣袖子练爪子,啃着她脖子上的毛球热情地撕咬,悯之仿佛没知觉似的没理会它,它生气地冲她龇牙咧嘴,悯之还是无动于衷,于是它改变了策略撒娇蹭她,悯之依旧无视了它,它终于恼羞成怒,捞了她一爪子,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转身走了,大约是在骂她吧!

闹腾声消失了,悯之才反应过来,抱歉地去抚摸它,但这下换它不理她了。眼神冷漠又傲娇地撇过了头。

其实世上大多事都是如此,碰壁多了,就掉头走了。

悯之又不是真的人民币,谁也不会吃了一次又一次闭门羹,还能敞开怀抱去追逐她。

那是初秋一个周末,天气很好,不冷不热,温湿度适宜。

悯之很难过。

她从没有恋爱过,这会儿已经感受到了失恋的悲伤。

思思表姐说,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对错不重要,也没有意义,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试图从各种纷繁复杂的情绪中理出一个因果关系,那是愚蠢的,聪明人懂得转移目标。

夜晚降临的时候,陆遥之把悯之叫去了书房,他用完好的左手在写字,偌大的斗笔,笔锋凌厉,一挥而就,他这样的男人,在粉丝看来,合该荷尔蒙炸裂地去撩妹,奈何他是个穿着西装像男神,脱了西装练毛笔字画画的“退休老干部”一样无趣的男人。

他很聪明,甚至是通透,那种超脱一般的天才的思维让他很多时候像个看透一切的老人家,他总是沉稳而睿智的,所以才更让悯之沮丧。

如果他执意拒绝,那可能宋易真的不适合她吧!

悯之坐在他对面的小凳子上,委屈巴巴地坐着,也不说话,整个人显得可怜,像没有猫粮吃且马上要被遗弃的五只小猫崽。

——但那五只猫其实从来没有缺过猫粮,而悯之也从来没有受过委屈。

陆遥之写了三个大字。

——断、舍、离

这真像是某种不详的预兆。

陆遥之搁笔,目光缓缓上抬,落在他从小最宠爱的妹妹身上,眸色是他一惯的凉薄,其中夹杂的些许温度,也并不是很明显。

“他不合适你,当然,如果你执意,我不拦你,但我希望你好好想一想。你长大了,哥哥不替你做决定。”

悯之哭着出去的,呜咽声听起来可怜极了。

陆遥之心疼不已,但没有去哄她。

以前有人问他,妹妹长大了怎么办,不能怎么办,就像鸟儿长大了要飞翔,他就算再有能力保护她,她不需要,那也没有办法。

人生就一次。

就那么一次。

谁也不能替谁做决定。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对与错,谁说得清呢!

这本来是个喜剧故事,忽然变得悲情起来了也怪让人难受的。

悯之时常会回忆起那天,她记得阳光不很强烈,天气不冷不热,只是清晨的那会儿,微风吹过来有一点点的凉,她为此加了一件外套,然后觉得刚刚好。

但二哥哥说那天很热。

阿姨说天气有些闷,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了。

爸爸很讨厌那天的风,吹得他整个人都不太好。

对同一件事。

每个人的认知都不同。

她有时也会回忆起第一次见宋易的场面,如何准确定义第一次呢?大约是吃饭那次,她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个子很高,比哥哥还要高,眉目冷峻,神色沉威,几乎没有笑,整个人显出几分阴沉沉的气息来,他目光扫过来的时候,悯之吓了一下,筷子陡然掉了下去。

她是怕他的。

第一印象里,他并不是很好相处的人。

但她其实不应该被吓到,可能只是她看他看得太入迷,所以被他目光扫了一下,白眼吓到的。

她其实第一次见他,就很好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然后是电梯里,他依旧很冷肃,整个人因为李静的渲染,变得变态又可怕。

悯之小心肝颤抖着,小心翼翼地看了他好几次,脑补了无数被变态会长凶的场面,自己把自己都吓哭了。她记得他怕她感冒,给了她自己的外套,她也记得他把手机给她分散注意力,她甚至还记得,他把手递给她去握的时候的神情,不是很情愿,但莫名透着股柔软。

她从骨子里认为他是个好人。

是因为他曾向她展现过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面,虽然别扭又笨拙,但是是真心的,悯之感受得到,她有着最纤细的触觉。

她记得自己去还衣服的时候,发生的一系列的事。

仔细想想都是他在套路她吧!

可悯之喜欢他,所以并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点儿跃跃欲试的兴奋。

或许她应该矜持点儿,按部就班地来,或许那样就不会一步一步走到现在了。

她莽莽撞撞地一路跌爬。

心高气傲地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后悔。

但她现在后悔了呢!

特别特别的后悔。

回学校的时候,宋易就没再联系过她,好像两个人以一种心照不宣的方式在各自较量着,以一种对抗的姿态。

也对,他不欠她什么,即便那边留宿她,也是她自愿的。

却无端端被她家人刁难好多次。

她很后悔,但后悔并不能改变什么。

协会没多久就变成了公司制,一些管理上慢慢趋向正规化,悯之会长助理的职位像是被架空了一样,她很少再见过宋易,他变得更忙了,也或许只是躲着她。

悯之的初恋变得悲情起来。

可学校好多人都在心疼宋易,说他大约是被悯之甩了,毕竟过于悬殊的爱情,的确更脆弱些。

但悯之觉得自己比他伤心一百倍,毕竟他看起来好像一点都没所谓。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周乔还张罗着给宋易找下一任,悯之报复性地在聚餐的时候给他菜里加了超多的辣,辣得他满头冒汗又递给他一杯白酒。

悯之觉得他可以直接表演喷火了。

她变坏了都。

可即便悯之吃醋也无济于事,两个人的关系忽然一下子降至了冰点,他忽然又变成了那个阴冷黑暗的会长,做事说话都认真一丝不苟,偶尔发起火来别人大气都不敢出,好像那个随身带糖带巧克力送她小狐狸吊坠的男人是梦中出现过的似的。

大约他在等三个月后她自动退出协会。

然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有关系了。

但悯之故意和他作对似的,就不退。

于是周乔安排她做了文秘的工作,偶尔整理整理档案,和宋易也没了交集。

大一下学期,宋易忙着准备毕业论文,公司各项管理成熟,他把整个公司卖给了dn科技,主要是管理模式和策划方面一些成熟的模板链条,合并成了dn的策划部。

一部分人跟着去了dn,一部分人选择离开,但得到一笔不菲的散伙费,还有dn的实习证明。宋易一向是个大方的人。

只是学校方面,这个协会不复存在了。悯之也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协会或者部门,她蔫蔫儿的,不那么开心了。

少女的心事,于她来说,好像来得晚了些,但同样的忧愁和致命。

悯之大二的上学期的时候,他又成立了一家游戏公司。

做现下流行的手游,延揽了一大批计算机系的大佬,一个个感叹他的魄力和人脉。

其实他是个孤僻又凉薄的人,但大约适合做商人吧,眼光毒,下手狠,定位精准,自带领导范儿,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

他是实干派,做这种技术活比作策划更得心应手。

李静去公司总部做过假期兼职,端茶倒水一类的活儿,给她拍过照片,他认真工作的时候很有魅力。

悯之一直觉得他像罂粟,越迷人越危险,越危险越迷人那种。

或许一开始是冲动,但她现在真的觉得自己好喜欢他。

她有点儿鄙夷自己。

近寒假的时候。

大哥带他听新年音乐会,今年的乐队指挥是卡拉扬,是悯之最喜欢的一位乐队指挥,他的热情格外的感染人,很棒的一场音乐会,让悯之稍稍开心了点。

后来有媒体转播那场音乐会的时候也报道了一些花絮,镜头里有陆遥之,有悯之,还有罗御宁,那个陆遥之大学时候同班的男生,经过这一年,他已经成功跻身二线,势头不可谓不猛烈。

元旦过后没多久,消息就扑面而来了。

有人说罗御宁在追求陆遥之的宝贝妹妹,包了一整个天顶餐厅搞烛光晚餐,亲手拉小提琴给悯之听。

……

那是夜晚的时候,周乔东西落在公司了,回去拿的时候,发现宋易办公室亮着灯。

宋易衬衣领口半敞着,目光沉沉地盯着电脑屏幕,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无声地盘算着什么。

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宋易都没反应,于是他绕到他背后去看他大半夜不回家睡觉,在看什么见不得人的片子。

他盯着看了半分钟。

发现只是娱乐新闻里一个简短的报道。

唯一值得稀奇的,是里面有陆悯之。

很模糊的画面,是夜晚,好像是什么聚会或者晚会,几乎看不清人脸,如果不熟悉,甚至都认不出来是谁。

周乔终于忍不住出声“啧”了声,“你有病吧!”

宋易抬起头来,眼珠黑的黑白的白,他不戴眼镜依旧显得变态。

他“嗯”了声。

他的确有病,还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