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宝林晚第一次没有看完书,就早早的上床了。在被窝里,他一遍又一遍稍嫌笨拙地做着手活儿。沾着浊液的纸巾团扔得满地都是。
舒爽后的困乏,很快浸透了四肢百骸。
那晚林晚睡得很沉,梦里都有什么?他不再记得了。又或者是这混沌的夜色只是梦的开始?
此后的一生际遇,是好是坏,已经不是梦中之人所能主宰的了。
长大有的时候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林晚发现自己投注在哥们儿秦风身上的关注更多了。
他知道自己有点不正常。可不管自己肚子装着何等的龌龊,只要不说来,又于他人何干?
婚姻、家庭、人生,这些悬了吧唧的东西离一个初中生来说还太遥远。
少年林晚之最大烦恼——仅仅是如何在被窝里自搞的第二天,把床单偷偷按在洗衣机里,湮灭浪荡的铁证而已。
不过更大的烦恼很快就找上门来。
秦风跟大奶妹进展飞快,时常翘课去外面约会,恋爱最忌讳飞利浦大灯泡。就算林晚跟他再怎么铁磁也坚决地甩在了一边。
林晚暗自神伤,却也无可奈何。这几天上下学又恢复了形单影只的状况。
这天放学,正当他一个人耷拉着脑袋,边走边数着地上的石子时。一个人忽然有肩膀撞了一下自己。
他吓了一跳,抬头一看,是个长头发的小子,那高高翘起的马尾莫名的眼熟。
“怎么?不认识我了?”说话间,小子的眼睛露骨地打量着林晚。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一下子勾起了林晚的回忆,他想起来了。眼前的小辫男就是那个喜欢男人的变态——二明。
二明出现在这并非偶然。至从上次在旱冰城遇见了林晚,这几十斤的细皮嫩肉就被他惦记上了。辗转打听一番后,知道他跟秦风是一个学校的,就兴冲冲地杀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