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马淑兰被判刑

10分钟过后,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重新回来宣布结果。被告人马淑兰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致人重伤,全程并无悔过、自首等情况,但考虑到故伤到她的丈夫,略酌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可以上诉期限里上诉。

审判长宣布闭庭,然后法庭人员退庭,又把被告押走,马淑兰嚎啕大哭,叫道:“瑾瑜,你们救救妈呀!我是冤枉的呀,我不想伤害你爸爸,是那个贱人害了我们一家!”

王瑾瑜:……

王寒知道现在就算他想要马淑兰这个看护也不成了,这是刑事案,国家公诉,国家不会和解撤诉。

“走,瑾瑜。”

王家一家子的亲友走向法庭出口,这时妖艳的小贱贱正挽着她家鹏鹏的胳膊出去,两人站在一起犹如一对璧人。

王寒、王瑾瑜、李院长是认识她的,他们的表情不禁僵住。

妖艳的小贱贱笑着说:“王教授,法律是最公正的,虽然马淑兰毁了你的身体健康,但她也得到法律的严惩了。以后,你好好安心养病。你保重,希望今生再也不要见到你。”

王寒的母亲忽然呸一声,一口唾沫朝赵清漪吐去。只见那妖艳的小贱贱一个敏捷的闪身避开了。

王母怒道:“你这个挨千刀的害人精!”

赵清漪说:“你这个生杂种的老不死!切!”

说着,她不顾杨鹏的震惊拖着他走人了,把王母气得跳脚。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庭审程序中的bug,抱歉了,原本作者的设计想法是加深爽感,所以她在现场。

原来在我们国家的庭审中,证人不能听过程的。有读者指出来了,非常谢谢!

其它读者不要当专业律政,若有误导读者处,特此道歉!再鞠躬!全当架空,本书中的城市也是架空,没有叫江州的一级大城市。

还有,本文的女主就没怎么领到过正常的言情剧本。

反正作女、文盲都当过,妖艳的小贱贱也没什么,呵呵(作者做可爱状笑。)出错了,请刷新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