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愣了半晌的她,走动了一步,忽然感觉自足底升起一股暖流,让她通体舒畅。
她蹬着黑布鞋,一路问人,终于在昨天他们来安丰乡经过的那条路上找到了苟小小。
苟小小带着一部分生产队的人,在这一片玉米林里掰玉米。
“苟小小,”李水仙冲玉米林的方向喊,“我找到会修车的人了!”
这么渺茫的希望都能给她碰上?
苟小小吃惊了一瞬,然后回道:“恭喜你!”
李水仙找不到苟小小的准确位置,干脆下田去找。
头戴草帽的苟小小,就看到她从自己这边走过去,又从那边摸过来。
李水仙停留了一会儿,眼瞅着玉米林里人头攒动,就是没有苟小小的影子。她又在这片玉米林里徘徊了一圈。
在她走第二个来回时,苟小小终于忍不住:“我说仙儿姐,你来回折腾啥呢?玉米杆子都被你撞倒了。”
李水仙气得打她一下,“我找你呢!你看到我,你咋不吭气啊!”
苟小小揉着被打疼的地方,一脸无辜,“我以为你看见我了呢!”
李水仙是看见她了,却没有认出她来。
苟小小把自己包裹的比李水仙昨天进安丰乡的时候还严实——戴着草帽和手套,围了一条毛巾,还背了一个筐子。
李水仙讲正事,“那个会修车的,我不认识他,你帮我牵个线。”
“你不是找到他了吗?”苟小小莫名其妙。
“是撞上了。”这么快就找到了会修车的人,李水仙的确是撞上好运气了。“是个当兵的,昨天回来的时候,跟你说话的那个。”
苟小小回想了一下,完全没有头绪,“昨天跟我说过话的当兵的多了,你说的到底是哪一个?”
李水仙抬手比划着,“就是个子高高的,脸方方正正的那个。”
听她这么一描述,苟小小顿时恍然,“你说的是政委啊。等得空了吧,得空我问问他。”
第二天,李水仙起床,满腹牢骚。
这炕她睡得不习惯,哪儿都是硬邦邦的,硌得她浑身难受。
她下床找了一圈,发现苟小小和洪秀珍都不在,她那个傻弟弟也不知道跑哪儿浪去了。
她把自己收拾好,又在出故障的小车周围转了一圈又一圈,还钻到车里试着发动车子,并没无任何卵用。这节骨眼上,她完全束手无策。
放眼整个安丰乡,她人生地不熟的,到哪儿找修车的师傅去?
昨天晚上苟小小说会尽量找人帮她把车修好,李水仙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话说,苟小小一早不见人影,跑哪儿去了?
她得找到苟小小,催她把这事儿赶紧办了。她要离开安丰乡,离开这鬼地方,一刻都不想多待!
一向注重形象的李水仙出门前,把自己打扮的精干利落,一看就是职场上的女强人。
她踩着高跟鞋,出门的时候自带一股潇洒的风度和干练的气质,走在乡间坎坷的小路上,被地上的沟壑磕磕绊绊,啥潇洒啥干练就维持不了,有的只是土里土气的风度和气质。
更狼狈的是,李水仙左脚高跟鞋的鞋跟还被别断了…
李水仙想哭,有木有!
想她堂堂外交官,在多少国家留过足迹,可就是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穷酸的地方。
李水仙这儿浑身酸疼肚子又饿,心里一阵委屈。她眼含热泪,提着鞋赤脚而行。
从新粮仓出来的郑国华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今年收获当真不错。他打这儿经过,看到李水仙陷入困窘的狼狈模样,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在这种地方穿高跟鞋,我说你也太想不开了。”郑国华没有一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也并不是在讽刺她,而是犯职业病,忍不住开口教训她几句。“你穿的这么光鲜亮丽的,在这儿能臭美给谁看?你在这儿臭美,谁欣赏得来?人家只会当你是怪胎。”
李水仙红口白牙一张:“你才是怪胎!”
郑国华无奈摇头,笑着叹息,“你先在这儿等会儿,我给你借双鞋去。”
郑国华好心为她,李水仙却不领情,“我不穿别人穿过的鞋!”
“好,”郑国华顺从她的任性,“我去问问桂大娘有没有新纳的鞋。”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李水仙心底莫名的涌出了一股暖流,冲散了盘绕在她心上的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