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在外地,那就没辙了。
苟小小牵着大魔王,跟着任良到了云析市规模比较大人气比较高的一家新华书店。
书店的管理员见苟小小牵着狗,就要把他们赶出门去。
“去去去,到外面去,狗不能进!”
任良埋怨苟小小,“早说让你把它栓院子里了!”
苟小小不服,“为啥不让狗进!”
任良嘀咕道:“你跟我说没用,你跟人家说去啊。又不是我不让进的。”
苟小小把大魔王拽到管理员跟前,咧着嘴露着小虎牙,笑得特别讨喜,“小哥哥,你就行行好,给通融一下吧。”
见大魔王长得特别,管理员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不过他仍没有松口,“不行,狗不能带进去!这会儿好多人都在用功,你这狗进去乱叫吵到大家,那多不好!”
“我这狗特别听话,不会吵到大家用功的。不信我让它给你演一个——”苟小小向大魔王打了一声口哨,下了一道命令,“大魔王,叫一个。”
“汪!”
“小点声。”
“汪。”大魔王降低了一个分贝。
“再小声点。”
“汪…”大魔王又降低了不止一个分贝。
“再小点声。”
“…”大魔王只张了一下嘴,却听不到它发声。
管理员惊奇不已。
一旁的任良笑话苟小小:“赶明儿你跟你的狗摆个杂耍摊儿,上街卖艺去吧。”
闻言,管理员忍俊不禁。
“好啦好啦,你们进去吧。”管理员又故意板着脸严肃道,“要是你们吵着别人,可别怪我把你们赶出去!”
“太好啦。”苟小小欢呼一声,接着又秀了一波,“大魔王,快跟小哥哥说谢谢。”
大魔王坐地上直立而起,向管理员作揖,又把管理员小哥哥逗乐了。
到了军属大院,一进屋,苟小小就呈死人状瘫在床上。
大魔王好奇的在里屋外屋转来转去,它对这里印象深刻。上回被关屋里,它明明把这家拆得面目全非,谁这么勤劳又收拾干净了?
任良跟街坊四邻打完招呼回来,就看见苟小小和大魔王一人一犬一个瘫在床上一个瘫在地上,都快融化了一样。
忙活了一上午,他们确实累坏了。
“睡会儿吧,下午我陪你去书店转转。”
“嗯…”累瘫的苟小小懒洋洋的应了一声。
任良坐床上,耳根略红,局促的手指在床沿弹了几下,瞟了苟小小几眼后,试图躺倒在她身边。可他后背还没挨着床板,就被苟小小一蹄子蹬开。
“你给我滚一边去!”
想占便宜,门都没有!
任良委屈,心里叫苦。
女朋友在眼见,不能碰又不能吃,他交这个女朋友干啥?
他撇了一下薄唇,跟受气包似的说:“那你躺里屋去,我在外面睡。”
“我不想动。”
任良怨念的看他一眼,起身默默地走去里屋。
苟小小腾的一下从床上做起来,心里比某人刚才递过来的那个眼神还怨念。
她说不想动,他就不能来个公主抱,把她抱里屋去啊?
给机会不要,真是不解风情!
苟小小跳下床,蹭蹭的钻里屋去。
刚躺下的任良被炸起来,不满的大声问:“你到底睡外面还是睡里屋?”
苟小小甩他一个白眼,强势又霸道的说:“你管我睡哪儿!”
说着,她脱鞋麻溜的爬上床,躺尸一般睡在任良刚才躺过的位置上。
任良简直无语,看了她一眼,又默默穿鞋下床去外屋了。
女人心海底针,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苟小小翻身侧躺,手支着脑袋,笑盈盈的看着里屋的门口。
这小子明明就是新手上路,还想学人家老司机秀操作。这撩妹的技术,差评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