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家出来,苟小小直奔供销社。
她倒要去看看,是哪个没灵性的一下卖给王乡长那么多粮食的!
供销社归生产队管辖,负责在供销社卖东西的,自然也就是生产队的人。
供销社存在前期,生产队的人轮流负责当销售员。提出实行轮流制的那个人,主要是担心有人中饱私囊,偷偷摸摸的从供销社的拿东西。大家轮流看管供销社,互相监督。
但是很快,大家就看到,这样的制度存在更多的缺陷——
很多人没文化,不会算账,一天下来,总是差钱。
有些人的记性也不好,总记不住商品的价钱。
而且负责人一多,更不好管理。
到了对账的时候,发现账上存在问题,每个人都是互相推卸责任,不肯背锅…
到了后来,生产队就选了一个人,固定当供销社的售货员。
这个人是王乡长的弟弟,王宏。
王宏上了年纪,干不了耗神下力气的活儿。实际上大部分时候都是由王宏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妇子在打理供销社。
王宏的大儿子叫王越,王越媳妇子莫氏。
这小两口都有文化,都会算账。
王家在供销社里应外合,套走了一百多斤粮食。
一百多斤粮食,啥概念?
这可是十户人家一个月的伙食!
苟小小到供销社的时候,平安爹和生产队的其他几个人正跟王家的人理论王乡长买粮的事儿。
莫氏把一沓厚厚的用皮筋扎成一捆的粮票往生产队的人面前一甩,有理有据的说:“那些粮食又不是我们白送给他的!我大伯拿着粮票来的,他把粮票给我们了,我们总不能不给他粮食吧!”
平安爹丝毫不示弱:“每户人家每个月最多用粮票换二十斤粮食——你们是不把供销社的规矩当一回事是吧!你们不讲规矩可以啊,生产队里好多人都想接你们的班!”
见莫氏和王越两口子双双变了脸色,明白事理的平安爹接着嘲讽道:“亏你们还是读过书的,我看你们再多读几年书,还是死脑筋!王长春他这个乡长都快当到头了,你们还以为你们这个大伯还能像以前一样罩着你们?一下卖他那么多粮食,他给你们多少好处?你们打破规矩这样帮他,他却是在害你们!这笔账都不会算,还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