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了饭,仨人坐院子里纳凉,商量着给狗娃子取个啥名字好。
洪大夫头疼的是,商量了半天,那俩人也没商量到一块儿去。
任良觉得自己给狗娃儿取得名字好。
“憨憨,就叫憨憨。”他点着狗娃儿的小脑瓜,瞥了一眼苟小小,明显指桑骂槐道,“你个憨货!”
苟小小丢给他一个白眼:“也只有你这么憨的人才能想出这么憨的名字。”
任良“哼”了一声,表示不屑,“我起的名字憨,总比你取的名字好听!”
苟小小表示不服:“大魔王咋了?哪儿不好听了?”
“魔王,你咋不叫它魔鬼哦!”
在洪大夫看来,这俩二货的取名水平半斤八两。此时此刻,她真心为他俩将来各自的小孩儿担忧。
她提议说:“你俩都别争了,我看就叫又又吧,简单好听,还朗朗上口。”
苟小小倒是很会举一反三,“双双咋样?”
双双,又又又又。
洪大夫笑着点头,“双双也行。”
任良又又不满意了,“双双,我还单单呢!”
“那少数服从多数——”苟小小一锤定音,“就叫它大魔王了!”
洪大夫摇扇子的动作略微停顿,继而无奈的摇头。
任良又跟苟小小争论起来,“按少数服从多数,不应该叫双双吗?”
“我高兴叫它大魔王!”苟小小开启了蛮横霸道的模式。
反正她是狗的主人,她说了算。
任良大声说:“姑,她无视你!”
苟小小瞥着他,将他鄙视了个彻底,“就知道告状,就知道找大人帮忙,跟三岁小孩儿一样!我看以后就叫你任三岁吧!任三岁,任三岁~”
“哈哈,任三岁——”洪大夫觉得这绰号按在侄子头上十分形象,不由得捧腹起来。
见姑姑跟苟小小一起笑话自己,任良那张冷峻的脸都快气成了包子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