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牧歌

修魂记 贼公子 2825 字 10个月前

“魂帝,中期!竟然都已经这个级别了,怪不得那个家伙会如此看重你!”年轻人惊讶的看着林轩。

“回答我的问题,要不然的话!”林轩说完,直接用右手黑色的爪子抓住了男子的肩膀。然后用黑暗能量将男子整个身子都包裹起来。

“手下留情!”年轻男子急忙喊道。

“快说!”林轩没有将黑暗的气息收回来,继续冷冷的问道。

“是约翰大叔让我来的!”年轻男子急忙说道。

林轩顿时愣住了。“约翰大叔?你说的哪个约翰大叔!”

“当然是三绝中的老大绝速约翰尼啦!”男子直接回答道,然后疑惑的问林轩:“你不是林轩吗?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是林轩,但是约翰大叔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多!你怎么证明你是约翰大叔让来的,还有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跟约翰大叔上次见面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现在的行踪的。”林轩认真的说道。

“我说我靠的是我的鼻子你信不信?”年轻人认真的说道。

“你是狗的吗?就算你是狗,这么远你也闻不到吧!”林轩显然不相信男子的话。

“你们能听听我的故事吗?然后你们在否决我!”年轻男子无奈的说道。

“你说!”林轩说完,将武魂收了回去,眼前男子有着王阶中期的实力,林轩也不怕他会跑,就算和自己一样有着隐藏自己属性的东西,也只是跟自己一个等级罢了。

“我叫牧歌,白虎帝国人士!今年二十四岁,至今未婚!”

“说重点!”

“我和约翰尼亚偶像认识有二十年了,那时候我只是有四岁罢了!但是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因为那天,家仆带着我除外游玩!之后,我被一个陌生人抓走。被关在一个山洞之中。又饿又渴的我都快坚持不下去了。最后三个人影出现在洞口,将我就了出去。我永远忘不了我走出山洞时候看见的场面。超过百人的尸体,而救我的三个人丝毫没有受伤。甚至连粗气都没有喘。这三个人就是我爹的朋友,也是后来江湖上成名的三绝。分别是绝速,绝影和绝色!而绝速,就是约翰尼了!绝色的女子正是约翰尼的媳妇。而绝影,则是武魂是空间系幻神兽鲲鹏。皮尔罗斯!”

“我是那样的人嘛,要是哈雷还可能!”莱发直接回答道。

“呵呵,那你怎么一副被甩的样子!”林轩笑道。

“我这样子像不开心吗?”莱发转过头,看着众人,然后卖力的挤出一丝微笑。

“呵呵,你将郁闷俩字都写脸上了,不认字的还真看不出来!”清风调笑道。

“靠!”

“你这是怎么了啊?”清风问道。

“哎,说来话长!你们看看我的大剑!”莱发说完,将大剑从后背拿了下来,递给众人。

哈雷直接说道:“我靠,莱发学长,你怎么还用这么强悍的大剑啊?两银币买的吧?”

“一直没有机会换,在人类国家看的还都太贵了,我想着去城里淘一淘,但是那帮矮人们说啥也不卖给我,郁闷死了。告诉我人类想买的话,去城门附近的铁匠铺!我这不就过去了嘛。进去一看顿时让我内牛满面!那里的铁匠铺确实卖东西给人类,可是都是那种地摊货,比人类打造的强一些的东西罢了!白跑了一趟,郁闷死!”莱发事情的大概告诉给众人。

“呵呵,你也遇到这样的事了啊,我和菲儿也遇到了,但是最后还是买到了啊,你就跟他们说你是布伦大师带来的朋友就行了,布伦那老头在这里貌似还一些面子的!”林轩笑道。

“明天再说吧,郁闷死了我!”莱发无奈的说道。

林轩微笑的说道:“你要是想要大剑,你知道找布伦打造一把多好啊,那老头还能给你打造把垃圾不成?”

莱发顿时恍然大悟。布伦可是大师级的铸造师啊,次神器都打造出来过,打造一把极品的大剑应该没有任何难度的,于是拍了拍脑袋。“看我这脑袋,行了,这事就找他了!”

众人聊了一会,林轩将上午没写完的狂风诀拿了出来,继续抄写着。之后其他人都选择了修炼,菲儿也一样。屋子中除了林轩意外都纷纷进入了修炼当中。而林轩则乐此不疲的抄写着一本接着一本的秘籍。

两天后,六本书出现在林轩身前的桌子上。两天的时间中,除了吃饭,林轩将所有时间都投入到这几本书当中。完成了一瞬间,林轩有着说不出的成就感。这记忆水晶真是好东西,记忆的东西竟然完全没有忘记。

林轩感觉肚子很饿,于是起身将七本书收回空间戒指当中,然后推开门离开了房间。

此时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天阳已经落山。空气非常的凉爽。林轩兴奋的来到了来到矮人城的大街上。来到城门附近,这里的饭店桌椅都是跟人类国家一样的,毕竟这里招待的多数都是人类商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