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大叔停下手中的农活,微笑的看着从远处跑来的林轩。当林轩来到身边的时候,直接问道:“想起你多大了?”
林轩急忙点点头,说道:“恩恩!想起来,我应该只有十岁!”
“呵,那你长的还真成熟呢!”约翰大叔拍着林轩的肩膀,爽朗的说道。
林轩尴尬的挠了挠鼻子,没有说什么,毕竟自己的确实长的要比同龄孩子成熟不少。虽然成熟但却单薄的很,要不是在约翰大叔这这些天吃得饱,恐怕一阵风都能吹到吧。
“那好吧,还有半个月,就是觉醒日了,到时候大叔就领你去,要是你真能成为魂师的话,大叔绝对送你去学院进修,哈哈!”约翰大叔兴奋的拍着林轩的肩膀,鼓励道。
“那先谢谢大叔啦!”林轩说完,直接拿起锄头,帮助大叔翻地除草。这么些天了,林轩多少也会干点了。约翰大叔也不啰嗦,直接走到田边,拿起水壶喝了口水,含笑的看着干着农活的林轩,眼中充满了欣慰。
林轩没有发现的是,这么热的天,约翰大叔竟然一点汗都没有出,这又说明什么呢?
傍晚,林轩跟着约翰大叔慢慢的朝家走去,回到家中,约翰大婶已经准备好晚饭,等待这二人,和中午饭没什么区别,但是林轩却吃的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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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轩也比半个月前壮硕了很多,勉强算的上是个正常身材了。林轩的相貌并不出众,但是一看上去,就感觉到亲切,可能是脸上一直都带着那种淡淡的笑容的感觉吧。
一大清早,林轩就被约翰大叔叫起来了,因为今天就是每年一次的觉醒日。
林轩等待这一天已经半个月了。这一天,也注定是改变林轩命运的一天。
“林轩,准备好了吗?咱们要出发了!”约翰大叔穿的很干净,今天在真魂大陆上,是一个节日,也是重要的节日,类似与中国的春节。所以每个人穿的都比较整齐,干净。林轩也换上了约翰大婶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新衣服,顿时显得精神不少。
“准备好啦!”林轩兴奋的说道,他有一点点小小的紧张,毕竟今天自己是主角啊。
“你们两个注意安全哦,约翰你别在外面惹事哦,我就不跟着你们去了!”约翰大婶微笑的看着二人,淡淡的说道。
“知道你那个来了,要不然你还能不去凑热闹?哈哈!”约翰大叔彪悍的说道。
“死家伙,孩子还在旁边呢!”约翰大婶脸一红,抱怨道。
“十岁的小家伙,懂什么!”约翰大叔得意的带着林轩出门,然后给约翰大婶一个飞吻,算是告别。
来到村子中,发现很多村民都带着自家的孩子朝离开村子,看样子应该跟自己去一个去处,看样子今天的奥尔纳小镇会非常的热闹。
跟在约翰大叔的后面,林轩兴奋的想道:“我的武魂会是什么呢?”
“乱了,乱了,乱了,山鸡怎么会喷火!”
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树林中疯狂的奔跑,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追在他身后的,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山鸡。看似瘦弱的男孩,速度不算很慢,至少当他跑到一个小路上的时候,还没有被追到。他沿着小路疯狂的奔跑,直到看到了两个人影,男孩犹如解脱一般狠狠的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时间飞逝
茂密的林中有一个小村落,叫做切尔里村。一个年龄大概在十岁左右的瘦弱男孩,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呆呆的望着天空,回忆着往事。
他叫林轩,三个月了,他还是没有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份,记得那是一个下雨的清晨,自己走在上学的途中,一边打着伞,一边用着那菲尔普斯山寨防水手机上着网,津津有味的看着小说。
不相信科学是不对的,早上出门的时候刚刚看过电视的,天气预报中提醒道,请勿在雷雨天在户外使用手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林轩没有把这话当一回事,一路上,自己看到不少正在用手机聊天的路人,自己不可能就会出什么危险吧。要是真让自己赶上了,那绝对可以去买彩票了。
林轩看的正过瘾,突然“咔嚓”的一声响起,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林轩应声倒地,顿时眼前一黑,林轩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不会这样玩我吧?”这是林轩最后的一个想法。
当林轩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瘦弱的身体上了,让林轩惊讶的是他继承这个这个男孩的记忆。让他知晓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这个世界一切。
真魂大陆,这是一个巨大的位面。但是却被分成了两部分,人类,魔族。人类国家有四大帝国组成,帝国分别有一个个小的公国组成。
林轩现在正是在人类地界中最东方的帝国青龙帝国中,一个偏远的小山里,这里距离奥尔纳小镇不远,林轩也是在奥尔纳镇外的树林中醒来的。
这个男孩原名叫做林枫,跟林轩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这也让林轩欣慰很久。林枫因为长时间没有食物,所以才离开了人世。说白了就是饿死了,但是也是林枫的去世,才有林轩的复生吧?
林枫是一个小乞丐,能活到这么大,已经是个奇迹了。
但是林轩绝对不会这样下去,但是天不人愿,林轩刚刚醒来,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知道肚子很饿,碰巧前方不远的地方有只山鸡,所以就发生开篇的一幕。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茅草屋里,虽然屋子有点简陋,但是却干爽舒适。
后来,林轩得知这个房子正是奥菲村的村民,约翰大叔的家。约翰大叔两口子膝下无子,当日上奥尔纳镇用兽皮换些魂币,正好在路上捡到了昏迷的林轩。就这样,林轩幸运的被不怎么离开村子的约翰大叔救回家。
林轩醒后,一直都在约翰大叔家里住着,帮助大叔干些活,种种地,虽然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根本不会、不愿意做这些,但是为了吃饱饭,林轩只能这样生活。
这个世界上人类的生命明显强于地球人,一般人都能活到二百岁左右,据说有的能活几百年,但是得是魂师,至于魂师是什么,林轩还不知道,林枫的记忆实在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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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啊,吃饭了!”
正在林轩望着天发愣的时候,村口跑出来个人影,正是约翰大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