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急呢。等你结婚了,我再找也不迟。”蒲英却还在继续说笑。
“这么说,如果我几个月后就结婚了,那你还是有可能再谈一次恋爱的咯?”池军雁却缠着她不放。
蒲英微微一愣,随即正色地说:“不会!我就没想过。”
“那你在想什么?……其实,你心里是不是,还放不下——他?”
池军雁抓住蒲英的手,在她手心里画了三个土字。
不等她画完,蒲英就合上了手掌,摇了摇她的手说:“姐!你就别为我担心了。我不想谈恋爱,是因为现在不是谈恋爱的时候,但那也不是因为他。我说分手的时候,就已经……把他放下了。我是想,等我毕业了,生活安定下来,再慢慢找朋友。”
她把话说得这么明白,池军雁也就不再追问了。
当晚,池军雁没有去住宾馆。
因为明天学员队要搞“行军竞赛”——看哪个区队最先达到目的地,蒲英也想参加这最后阶段的行军,于是池医生就留了下来,好在清晨出发的时候跟她一起行动。
为了明天能够夺标,饭后各区队还开了动员会和诸葛亮会。
谢治平表示,四区队虽然有两个班的女生,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也一定能夺取最后的胜利。
大家也纷纷献计献策,处理伤病、调整背囊、分配人手、准备食物和水……诸多细节,只要想得到的,都会拿出来讨论,并相互监督检查。
蒲英向谢治平讨了个任务,那就是——明日她要和旗手走在一起。
她的理由是,明天的比赛,最重要的是掌握好节奏。
旗手是个高个子大长腿的男生,他带队会让大家和前些天的行军没什么差别,也就很难对其它队伍获得优势。
如果让她来带队——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又很了解女生的步幅,蒲英表示,自己可以将整个四区队的节奏很好地整合在一起。
谢治平开始还有些怀疑她到底行不行,毕竟明天的竞赛要的是“速度”,不过蒲英向他详细解释一番后,他开始觉得很有道理,并终于采纳了她的建议。
晚上,大家比前几天睡得还早,就是想为明天储备体力。
可是万万没想到,营地旁边那个村里,有户人家一直在用大喇叭音箱,循环播放着《常回家看看》这首歌。
本来还挺想睡的人,被那魔音穿脑的声音持续骚扰着,哪里还找得着睡意啊?
队领导们忍耐到九点多钟,才去村里找那户人家,结果还是没法让人家关上音箱。
因为这家人是在办丧事,而按照这里的风俗,那是要敲锣打鼓唱一整夜的。他们现在只是播放流行歌曲,已经很与时俱进了!
比起喧天的锣鼓,队领导也只能接受了这首歌。他们只得让学员们自己想办法降噪——用药棉堵耳朵、用衣服包住头……种种方法都用过了,效果就一般了。
好在那户人家半夜之后还是把音量调小了,虽然还是可以隐约听见,但比开始时小了许多,大家最后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天刚蒙蒙亮,学员们就开始拔营了。
蒲英并没有慌,因为她听到了砂石摩擦的声音,立刻紧走几步,手电筒的光束也追踪而至。
这里是一个小土坡,她们走的是土梁子。
梁菲菲刚才大概是没有跟紧她,走路走偏了,然后一脚踩空,人也滚下了坡。
“菲菲,你没事吧?”蒲英晃动着手电,照着斜坡下那团还趴着不动的黑影。
“没……事。”梁菲菲的声音里带着懊恼,身子动了一下,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这个坡其实并不高,坡度也不超过三十度,蒲英直着身子都快要不费力地走下去。
走近之后,她才看清菲菲的身上都是土,脸上也沾了点。
“你可真能干!这么小个坡,你都能滚下来?你是圆滚滚吗?”蒲英一边帮菲菲拍土,一边数落着,“你刚才嚎那么一嗓子,我还以为怎么着呢,吓我一跳!”
“嘿嘿,我刚才是和你说话,就忘了看路。”梁菲菲抱歉地笑着。
“多大的人了,走路还不看路——原来,你还是个小马虎。来,走动两下,看看扭到脚没?”
梁菲菲跺了跺脚,又跳了跳,“没事啊!”
“身上呢?”
“更没事了!”梁菲菲笑了起来,“有你的大衣垫着,什么事都没有!”
不远处忽然传来脚步声,有人举着强光手电走了过来。
“是谁?口令?”原来是夜间巡逻的男生。
蒲英刚要答话,梁菲菲却一把拉住了她,“这个好玩,我来!——春……春风!”
“什么春风?是春华!”
来人是四区队长谢治平,还有和队里另一名男生。
谢治平已经听出了梁菲菲的声音,本来有些紧张的情绪,立刻放松下来,并笑着说:“你该问回令的!”
“哦呵呵……”梁菲菲笑了笑,又重新再来了一遍,“春华——回令?”
“秋实。这就对了!”
“我觉得还是‘春风秋雨’比较顺口!”梁菲菲还在为自己的失误强词夺理。
蒲英不禁笑了。却没说话。她是觉得,像他们刚才这种跟过家家一样的对口令,真要遇到敌人的话,大家早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谢治平又问:“你们在干嘛?我好像听到你尖叫了一声。”
“没事,就是不小心滑了一跤。”
“你们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