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一场完美布局,及其捣...

百炼成锋 赤虎 4361 字 9个月前

首领稍一犹豫,立刻分清了主次,下令:“给他。”

当啷当啷两声,两根球棍被扔在地上,棒球小孩毫不留恋的开始撤退,正在此时,巷口走出一位身材足足一米八,肌肉非常壮实的……孩子。

这孩子身材比普通成年人还要高大粗壮,但脸庞却是一付孩子像,憨憨的傻傻的,呆愣愣的扎着两手,从巷口冒了出来。正在撤离的一位小孩见到他出现,用拉美语大声喊道:“拉盖尔,你怎么才来……好吧,我们要走了,你跑不快,就装作不认识我们。记得,你什么都不知道。”

才出场的拉盖口舌有点笨拙,口齿不清的回应道:“都,都走了?我的晚餐呢?你们答应我的。”

“问他”,最后一名棒球小子指着安锋说。

拉盖尔转身面对安锋,嘴里含糊的说:“说好的,谁赢谁管饭,你……”

这是一张极为丑陋的脸,两只眼睛明显一大一小,脸上的蒜头鼻很扎眼,上嘴唇肥厚且上翻,下嘴唇也不算薄……总之,这是一张怎么看也不协调,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的面孔。尤为神奇的是,明明这张面孔才十二三岁模样,但他的个头却有一米八,小胳膊粗的,跟安锋大腿相仿。

瞧这架势,瞧这身板,大约安锋一脚踹上去,自己能弹出老远,对方却纹丝不动。

安锋与对方脸对脸对峙片刻,安锋皱了一下眉,稍后,他再度皱了一下眉。

这时,警笛声忽然渐去渐远,大约发现了警察那群棒球小子,因此转移目标,追逐后者而去……当然,他们将一无所获,因为棒球小子的所有行为都很合法。

于是,小巷里只剩安锋与这位高壮的丑小子。

安锋的眉毛都拧在一起了,他瞅着对方的脸,深深吸了口冷气。

这张面孔安锋有点熟。

如果它再放大一些,面孔再老一些,个头再高一点,胳膊腿再粗一点,人再丑点,那就是安锋曾经的……炮灰了。

所谓炮灰,说好听点叫做“搭档”,说确切点,叫“肉盾”。

那时候拉盖尔不叫“拉盖尔”,他被称为“大块头”——这个绰号他名副其实,所以自他之后,同伴中再无人绰号“大块头”了。当然,干这一行的没人用真名,“阿盖尔”这个名字安锋不知道也没什么,一个佣兵的普通掩藏而已。

干这一行的也没人会考究同伴的身世与经历。所以安锋不知道“大块头”是怎么成为他的“肉盾”的,只隐约知道“大块头”是名退役军人,他身材如此高,不是因为基因遗传以及充足的营养,而是因为患上“巨人症”。

据说,小时候“大块头”因为身材过度发育,营养有点跟不上,导致大脑发育不完善,平常做事有点痴痴呆呆,执行命令非常刻板。但……他的小脑发育非常完善。

第二十章一场完美布局,及其捣乱者

离周医生不远处的一家店面前,站着黄亚青一行人,跟在黄亚青身后的那位蓝小姐,手里提了数个购物袋,黄亚青也提了不少,陈文文则举着一只冰激凌蛋筒——现在,这群人的表情有愕然,有惊恐,有不知所措。

然而画面并没有静止在这里,离黄亚青不远处,一个拉美小黑人快速奔跑着,手里紧紧抓着一个女式包——这只手包刚才还在黄亚青手里。更远处,一位发现状况的白人妇女嘴里尖喊着“警察”,而两位头戴圆盔帽的伦敦警察刚刚转过街角,发现状况后还没来得及将警笛塞进嘴里……看来指望他们追赶,是来不及了。

拉美小孩正在向斜巷跑去,那条斜巷口恰好位于黄亚青与周医生的中间位置。一旦对方进入这样的背街,他们会像老鼠一样钻入蜘蛛网般的街道中,像一滴水融入大海。万一有人割舍不得皮包,追入这样的小巷……也许还会有几个拉美小孩,拿着匕首蹲在转角,等待有人撞进网里。

警察终于吹响了警笛,这时候,抢包的孩子已经跑到了斜巷口,蓝小姐大声提醒黄亚青:“别追,危险,让警察追去……”

周医生刚抬了一下脚,听到蓝小姐的喊叫迟疑了一下,这时候,远处的警察一边吹着警笛,一边按着帽盔,缓缓地“跑”过来,蓝小姐还在喊:“巷子都里有同伙的,让警察……”

这时,一个东西嗖地一声从周医生耳边飞过,周医生闻声望去,发觉飞过去的东西就是安锋吱溜溜吸不停的易拉罐。罐里还有半罐汽水,因此罐子旋转飞舞的时候,汽水飞溅而出。

汽水罐画了个香蕉型的弧线,然后端端正正落在抢包者右耳边。砰地一声,刹那间,罐内汽水受到激荡后像喷泉似的窜出老高。抢包的小孩耳朵一阵轰鸣,身子一个趔趄,歪斜着、凶猛地装在巷口砖墙上,不过他并未因此止步,扶着墙踉跄一下,双手在地上胡乱划拉着,东倒西歪地、连滚带爬地窜进巷内。

然后,周医生耳边响起安锋虚情假意的赞叹声:“多顽强的孩纸!”

周医生讶然:“怎么做到的?”

他想问的是:你如何准确的将汽水罐,扔到对方耳朵边?

这时候的安锋没空回答,刚才那句感慨说完,安锋已经窜了出去,他跑动的速度比那小孩快,周医生只一眨眼,安锋已窜进巷内。不远处的蓝小姐见此色变,跳着脚大声追喊:“快拉住快拉住,他们不是一个人,巷里肯定有同伙,追出去的人都要吃亏的!”

远处的警察还在缓步“跑”,嘴里的警笛声非常凄厉,相邻街道的警察开始向这里汇集。

周医生听到蓝小姐的喊声,稍稍一愣,立刻一矮身,毫不犹豫地尾随着窜进巷内,一边高喊“锋锋,别追了”,一边狂追安锋的背影……

抢包的人就在安锋前方,这个人瘦高瘦高,安锋身高大约一米二,对方身高一米五,那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他奔跑的速度非常快,用这个速度去学校拿个校际短跑冠军没问题。但因为耳朵刚被重物撞击过,这个人的平衡感被破坏,所以他跑得跌跌撞撞,身子不时撞上巷两边的墙壁,偶尔还在地上来个翻滚,以至于整体速度显不起来。

安锋追的不慌不忙,他其实已追到差对方两三步的距离,但却没有加速。这是因为对方体重摆在那里,安锋这小人找不到下手的位置,他怕万一失手与对方滚在一起,失去了距离优势,就他这小身板的力气可不够折腾的。所以他只跟在对方身后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时不时拿脚踹对方一下,以便让对方跑得更快。

在这频繁不断的骚扰下,抢包的小子跑的舌头都吐出来了,他累得像头驴,喘的如同风车,头晕眼花的像是在洗衣机里滚过许久,他一路跑得东倒西歪,安锋在身后走的直线,追的省力省心,时不时还拿脚蹂躏一下前者,他追很开心。抢包的小子只想一头撞死。

追过两条斜街,抢包小子嘴里发甜满嘴血腥味,他的喘气声已接近拖拉机的轰响,他跑动的速度比猪快不了许多,安锋跟在后面已经不止跑步了,是走路。最气人的是他还在后面不停煽风点火,催促道:“go!go!go!tooaateur(太业余了),太笨拙了,必须敬业点。”

这个时候抢包者再听到一连串纯正伦敦腔,他郁闷的快要哭出来,心里直呐喊:大哥,我平常比你跑得快好不好?大哥,你把我的耳朵砸坏了好不好?大哥,我头晕的辨不清方向好不好,大哥……我朋友来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