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玲珑巧手理红妆

林珑被她这大声一嚷,刚才的思绪都飞到了爪哇国,用手掩了掩耳,“听到了,那么大声做甚?”

“我怕你听不到。”贝明绯收起自己的恶作剧,“我跟你说真的,郑南珠似乎等不及,你也知道她都十八了,这婚事没着落,她能不急吗?哪怕是巡抚千金,也没人想要娶张麻子脸……”

“说她麻子脸夸张了些。”林珑厚道地说了一句。

贝明绯挥了挥手,“差不多了,反正她现在是热锅上的蚂蚁,她几次要派人来都被我拦下了,你可要加快速度才行。”毕竟是商家的女儿,她拉住林珑的手,“郑南珠告诉我,只要你能救她的脸,她愿付这个价。”用手比了比。

正正因为有贝明绯这个活广告在,林珑方才渐渐能打入贵女圈中,只是之前找她的人问题都不严重,赚到的钱也有限,给林栋看病就是一大支出,前几天实在是银钱不够使,这才气不过去新宅找二叔父要银子。

此时林珑看了看贝明绯比的手指,眼睛一亮,“五两银子?”

这对于她而言已是一笔巨款了,如果省点够她一家子用三个月了,林栋入学的事情也算是可以解决。

贝明绯只差又要翻白眼,得意地宣布,“是五十两银子。”

林珑的眼睛不禁睁大,早就知道做成巡抚千金这桩生意,可以赚进更多的钱,却没想到是多得有点吓人。

她现在缺的是银子,不用点手指,她也知道样样都要花钱,思忖一番,最后拍板道:“你跟我约她七日后相见。”

贝明绯自然乐得跑腿,急忙点头。

林珑瞟了眼贝明绯,朝绿姨娘吩咐道:“她好茶喝多了,给她来碗净水吧,正好清清肠胃。”

贝明绯顿时脸上一红,“我肠胃好着呢。”

“对哦,好着呢。”林珑略嘲讽地看她一眼,“阿绯,你又没听我的,对不对?我不是说叫你少吃点肉,你那肠胃不适合,饮食尽量清淡,最后这些都会反馈到你的脸上,你别是不信?”

贝明绯一听到林珑这话,急忙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照了起来,紧张地问,“我的痘痘又长出来了?在哪,在哪?阿珑,你快给我想想办法?”

女子皆爱美,贝明绯也不例外,哪怕她的性子大大咧咧的。

在林珑没回苏州之前,她的脸上满是见不得人的痘痘,甭管你五官长得有多好,肤色有多白皙,一旦长满痘痘,那就是一场悲剧。当时的她怕别人耻笑,买了最上等的胭脂水粉擦在脸上想要遮掩住这些痘痘,哪知脸上受到胭脂水粉的刺激,痘痘更是严重,越严重她用的胭脂水粉就更多。

本来如果这样也就算了,反正有东西遮挡着,也没人看得真切,但人算不如天算,天天在贵女圈中打滚的人,她的性子又略微张扬,看不惯她的人多了去。

俗语有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贝明绯就被人暗算推到水里,那还是春游之时,从水中被救起的时候,脸上的胭脂水粉全部脱落,一张满是痘痘的脸暴露在人前,惊呆一群人。

她被人笑谑的名声不胫而走,从此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一段几乎是贝明绯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经历。

变美后,她高调出现,狠狠地扇那个当初推她落水出丑的女子一巴掌,反正美人做什么都会有人歌颂,摆脱了痘痘,她就是活脱脱的大美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