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起去旅行吧

试写离声入旧弦 匿名 1764 字 8个月前

我就懒得说他,装什么名人,真正的名人会衰到与一群可亲可敬的农民工大叔一起挤火车吗?而林子然被挤得靠我紧紧的,居然还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其实我也蛮奇怪的,他一副养尊处优的模样,居然摸火车站台检票占座位样样精通,实在不像从小被呵护起来吃细粮的公子哥儿。

林子然笑呵呵看着窗外的风景,氤氲着湿气的老房子上的绿叶和爬山虎,静静突然来了一句:“其实二十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人这样奔波的。”

我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这是在自动解答我刚才的疑问。

“第一次出门的时候,是我来s城念书。那时候别的同学都有爸妈送呢,我爸爸却只能送我到站台,因为请半小时的假都会被扣工资的——多一秒也不行。”林子然依旧笑嘻嘻的,声音里却带着微微的无奈。

“那时候人比这多多了吧,我护得住行李便顾不了自己,整整十个小时没有座位——人最多的时候,甚至脚都沾不到地。有些女孩受不了哭了一路——我没哭,因为一哭就喘不上气来。”

我突然想起自己大一来时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和我家老头打点地无微不至的一切。

林子然细皮嫩肉的一个人,居然还有如此无爱的过往?

“额……你妈妈呢?”明知也许不合适,我还是忍不住问了。

“去世了。我八岁的时候。”林子然面无表情。

然而我还是愣住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辛德瑞拉。

在我人生的前二十年,我以一种绝对不重要,绝对不妄想的姿态混日子。没有惊艳,没有招摇,没有过一呼百应没有过神话一样的光芒万丈。

电影里街上穿着各色服装行色匆匆的路人,是我一直在人云亦云的角色。

换句话说,我做了二十年炮灰并且做好准备一直做下去。

毕竟人是活给自己看的,正经的时候学我自己由衷喜欢的专业,和一群同样是炮灰的朋友吃喝嫖赌,回家跟爸妈撒撒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谈一场不大不小足够刻骨铭心的恋爱,大概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所有的满足。

可我一样不清高,说来很庸俗。当实打实的炮灰忽然与童话里的骑士相遇,我相信落败的不会是王子只能是炮灰。我对美色和阿楠一样也会没有免疫力。

谁先动了情,谁就输了。我不希望自己完美出场和落幕,可也从来不想狼狈逃散。于是我固执地不喜欢他,可他固执地,一遍又一遍,闯进我的生活。

笑起来好看的牙口,扬起的眉毛,颐指气使的欠扁模样,流畅的声线,清澈的眼神,和他身上柔柔软软的休闲装连同那辆老土的大奔,这个男人把自己剥干净了呈现在我的面前,我听到命运在问,看到了吗,要不要爱,要不要爱……

要不要。

我看看表,是午夜十二点三十六分。

岑若是软骨头还是硬脊梁,是不顾一切傻一次还是理智清醒地继续恪守尊严?

距离七点还有六小时二十四分钟。

不管怎么样,我还年轻,就让我傻逼一把吧。不管林子然是什么目的,无论目的地是伤心或是怅惘,没有走过的路,终究是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