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丝疑虑,脑袋里通透无比,丰乐就这般从巨大的城墙下离开了呆了数月的城市。
钱袋还有三十两银子,花了二两五十钱买了一匹马,全身就一套青衣,手无兵刃,一路向南。
若要问目的,遥指江南。
江南一直都是武林好手聚集之地,安闫往南脚程只需三日便可到临江城。
来安闫城时是受伤的状态,并没有特意去关注一路上的丰家,而如今不一样,没有生命威胁,一切都是未知的,不知前路,该如何在异世界生活这种问题早在国都养伤之时早已经考虑过无数次了。
如果说前世丰乐为了生活奉承着那些富婆,虽然温饱已经有了,可那不是丰乐喜欢的生活,哪怕是被大学生追求之后也是,丰乐也曾试过谈恋爱,但结果却不尽人意。
其实也不算太惨,前世比自己惨的人多了去了,遥遥头,不在想那些事情。
丰乐下江南与其说是融入不了丰家,不如说是自己对于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耿耿于怀,比如说前身所在的山贼团伙丰乐就不喜欢,想那山贼头子对原身的特殊爱好,令丰乐每每想起都一身鸡皮疙瘩,原身本就想对那人下杀手了,如果不是打不过的话。
而如今丰乐对自己本事也足够了解了,如果算上公差的话,丰乐现在是有把握杀掉对方的,只要三个,三个武功跟自己差不多的人牵制山贼的其他几个好手,丰乐就能做到击杀对方。
天再蓝也会看腻,从安闫城出来之时还挺新鲜,到现在已经有点腻了,然后又想到了有点腻的肥肉,作为一个穿越者,野外露宿这种事情是必须体验的,上次来安闫城之时到是体验过了,可是吃野味还没有体验过呢,而且最重要的是,丰乐身上没有调味料,这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
丰乐并不喜欢原味的野味,前世也有富婆带着去野外露营吃过原味野猪,那味道可真不敢恭维,也导致了丰乐那天没有吃饱,晚上运动的时候差点给累虚脱。
丰乐的记忆力不算差,虽然上次只是匆匆一撇,但还是记得路上有驿站有吃食的,到时候买上一些就是了,哪怕是没有什么好的香料,至少也要买点盐。
又走了半个时辰,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而前方也出现了路边小店,丰乐骑的并不快,甚至有点慢悠悠的感觉,毕竟骑快马还是会屁股疼的,哪怕是武功高强也不列外。
小店没有招牌,看起来只是附近的村民开的小店,稀稀疏疏的桌椅中只有两桌有着人,靠近路边的一桌上是两男一女,都是劲装加上放在木凳上的兵刃,一看就是走江湖的武林人,那么外边店员在喂食的久经风尘的三匹马儿就应该是他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