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最难就是刚刚好。
秦莳体内的那股龙息到底不是自己的,平常修炼她已经可以顺利归元游走,但要用来控物,却难以自如。
眼下这股龙息很不听话,忽大忽小、时猛时缓,搞得那金锄头不是太大拿不动,就是太小用不了。
秦莳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问题,是龙息的问题。毕竟这是笨蛋美人龙御天的龙息。
“这龙息和龙御天本人一样笨啊。”秦莳嘀咕。
别人说龙御天的不是,金灿灿会生气;秦莳说,金灿灿非但不生气,还会积极附和。
“龙族本来就不以智慧见长啊。”金灿灿挠挠鼻子,啊啾一声打了个喷嚏,道,“兽族才不会跟人族比智慧咧。”
这话有意思。秦莳心中一动,要这么说,如果人族的智慧加上神兽的战斗力,岂不是逆天了?
如此想着,秦莳手上缓了下来。她闭上眼睛,凝神于指间,将那股龙息运用到浑圆之境,丹田内清凉无比,意识进入到澄明忘我之境。
龙息终于舒张到她的指间,抵达那种“刚刚好”的感觉。
秦莳掐一心诀向金锄头一挥,成功了!
不大不小,刚好适合秦莳。
“可以了!”她兴奋地站起来,挥了挥锄头,发现重量也是刚刚好,不会太沉重,也不会太轻飘。
“事半功倍锄!我来要试试,它到底有多神奇!”
秦莳扛着金锄头,义无反顾地冲向神田。
…
距此百里的上古之境内,龙御天正和一只巨大的怪兽激战。
那怪兽生得灰头土脸,却凶悍无比,嘴巴一张就是能熏死一群牛的恶臭。一身金光闪闪金钱甲的龙御天喷出一道九天真火,将怪兽燎得哇哇乱叫。
不过半炷香时间,怪兽就被龙御天强劲的龙尾卷住,吸出精珠,成了一摊抹不上墙的烂泥。
“留你一条小命,滚回去和你主人传个话。要想伤害东方大地的人族与妖族,先来问问我龙御天答不答应。”
怪兽失了精珠,已是最寻常不过的笨拙兽类,趴在那儿踹着粗气,一个字都不敢回。
天光大开之时,龙御天跃出上古之境,终于又成了东临郡的迷人男青年一枚。
就是身上有腥臭。
上古之境的怪兽不讲卫生,影响了龙御天的迷人指数啊。
好在金天动地府有一方巨大的温泉池,龙御天卸去金色锦袍,露出清瘦而又紧致的身体。如玉一般白而坚韧。
他滑进水池,望着水珠划过他的肌肤,享受着被温泉包围的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