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城是大秦二十六城里排的上的大城,高耸的城墙上寒光凌冽,身着重甲的卫兵来回的走动着。
大秦建国已经三百年了,前朝先王是少有的明君,十七岁登基,在位的四十年里大秦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先王兢兢业业的把大秦治理成了中原六国里最富裕的一个,并把这个盛世留给了他的长子,当朝秦王赢烈。
赢烈果然也不负先王所盼,把大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而赢烈的野心又岂是先王所能想象的。秦历336年,赢烈奇兵突袭接壤的齐国,连拿三城大军止步于齐国都城三水,至此六国乱战一触即发。
今天的福安城比之往常戒备更加森严,城墙上和城门口的守军足足多了一倍有余。
不知道什么时候,城外走来了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楚离看着眼前数十米高的城墙,正中央福安城三个大字透露着无尽的恢弘磅礴。这是楚离第一次离开明溪镇,只感觉眼前的城池仿佛一头沉睡的巨兽,心里的敬畏让他饥肠辘辘的身体更显岣嵝。
“你,把你包裹打开看看。”“你,停车,把帘子打开。”城门口吆喝声不断,容得下四马并驰大门此时竟显得有些拥挤。
楚离混在人群里,看着来回走动的卫兵,看着他们身上印着大秦官印的银白盔甲,细密的纹路从肩甲蔓延到护膝,据说这些纹路是流血用的,当血溅在盔甲上时,便会沿着纹路流到脚下,被血冲刷过次数越多的盔甲,越是锃亮。听说当朝征西大将军最喜屠城,每当他披甲出征时,银光能照亮半边天!
楚离很紧张,因为他听说有些城池是不允许乞丐进入的,如他这脏乱的行头和乞丐又有什么区别。
索性或许福安城是座大城,但离大秦都城玄京路途遥远,是以管制的并不严格,守城的士兵只是看了一眼楚离,便把他放了进去,毕竟一个小小的乞丐,别说包裹了,简直就是衣不蔽体,若谁说他身藏兵器,那多半会被当成疯子对待。
可是小乞丐的身上确确实实的是有一把兵器,准确的说是一把短刃,一把三寸有余的小匕首,被楚离贴身藏在胸口。
这是楚安的刀,楚离知道他的父亲总喜欢把它藏在袖子里,贴身放着,不断的摩挲。楚离醒来的时候这把匕首就躺在他的手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的地方。
也不知道为什么,楚离自从八岁起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好像那本就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奈何楚家父子间像是有着血海深仇般,就连正常的交流都比较困难,楚离更别说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了。
匕首不是很长,也没有繁琐的花纹,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把匕首,弯的像山羊的角。若说唯一非凡的地方,大概便是他非金非玉的材质了,入手极轻,却极坚韧,刃口有些钝,残留着一些干涸的血迹。
楚离把匕首贴身放着,一是因为那种莫名的熟悉感,二来也能有种自保的心安,或许也有些一直渴求的东西终于得到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