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当为榜首

热闹的麓山学院,游客如织。

许多游客都会一展身手,写上一副书法。

虽然不能登大雅之堂,可也能够留个纪念。

一张张的书桌上,一个个的游客正在挥洒着墨毫。

在这样的嘈杂场合下写书法,没有十足的功力,恐怕难以静下心来。

叶晓晨却心静如水,仿佛跟外界的声音都离他远去了。

这是书法大师应有的素养。

“有了。”

叶晓晨眼睛一眯,当下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容,然后笔尖触及到了雪白的宣纸上,手腕运劲,平稳如山,丝毫不抖。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他写的是杜牧的《山行》。

他用的是行书。

当他一气呵成得写完之后,李小沫等人都惊呆了。

因为这书法真是太好了。

对,就是这种感觉。

无法用其他词语来形容。

就算是李小沫,虽然算是书法粗通,可在鉴赏能力上,却还是远远不足,看不出这书法的真正奥秘,可却知道叶晓晨所写的这幅书法,绝对是好好好

“卧槽,老三,这真的是你写的?”

“我没看错吧,你不是从来不练字的吗?”

“我还以为朱哥的字好,跟三哥的比起来,简直是屁都不是啊。”

刘明涛几个看着叶晓晨的目光都变得无比震撼了起来。

泥塑手艺好也就算了,这是叶晓晨的家传手艺,现在连书法都这么好,未免太打击人了吧?

“一般般,随便写写而已,好久没练过,手生了。”

叶晓晨叹了口气说道。

他还真的好久没有练过了。

也就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练过,还是兴趣课。

刘明涛几个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这是装逼吗?

“叶晓晨,这,这副书法,能送给我吗?”

李小沫美眸中带着无限的期待。

这一副书法彻底打动了她,让她感觉魂儿都被这幅书法给牵走了。

她有两大爱好,一个是运动,一个是书法。

只不过她在书法上的天赋很一般。

叶晓晨露出了一抹惊讶,这是李小沫第一次主动索要吧?

“当然可以,不过,这幅画还没有完成,你等等。”

叶晓晨笑道。

一副书法就让李小沫如此主动,叶晓晨觉得也是意外之喜。

还没有完成?

李小沫几个都有点惊讶,不是好吗?

叶晓晨对他们的疑惑自然是心中有数。

既然要送给李小沫,那肯定不能送纯粹的书法,得加点属性。

这还是他第一次写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