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样

魔王 尼罗 1653 字 8个月前

金玉郎在傍晚时分,回家去了。这座院子一时空落下来,段氏兄妹并肩在正房门口的台阶上坐了,等着吃晚饭。晚饭是他们指挥看门的老头子去附近饭馆订的,这回总算是暂时的安定下来了,手里又有的是钱,所以他们这回定了一桌上等宴席,预备着晚上大嚼一场。一边等待晚饭,他们一边闲聊,可聊的题目太多了,这才几天的工夫,他们的生活已经天翻地覆,现在让他们再回想自己那大半年的土匪生涯,他们自己都有点羞愧,感觉自己简直是出了一场洋相,不过也不能完全算是胡折腾,毕竟,他们以着土匪的身份,认识了个金玉郎。“他是傻人有傻福。”段人龙说:“还有一句老话,叫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这回就算是大难不死,不知道他的后福是什么。”段人凤目视前方,肚子里咕噜噜直响:“后福就是有了你我给他卖命。”“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怎么能叫卖命呢?我们不过是暂时保护他,又不是要为了他去死。”“理是这个理。”段人凤实在是有点饿了,所以讲起话来声音很低,有气无力:“可是……”“可是什么?”段人凤摇摇头:“反正,他要是真有了难,咱们肯定是要去救他,到了那个时候,卖不卖命也由不得你我做主了。”段人龙笑了,扭头盯着妹妹细看:“那咱们不管他了,明天兑了款子就走?”段人凤冷着一张面孔,爱答不理的回答:“倒也不用这么着急。总之对待这个人,咱们无论是出力还是卖命,心里有个数就是了。”段人龙哭笑不得的“唉”了一声:“你跟我兜这么大个圈子,我说他有后福你不爱听,我说走你又不肯走,你到底想说什么?你做贼心虚吧?”“我做什么贼了?”“你别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那小子虽然是个绣花枕头,但是模样好,心肠也不赖,你要是真能嫁给他,倒比嫁别人强,起码他不敢欺负你。要是你跟他过了几年,过够了,那咱们还可以离婚,反正我就你这么一个妹妹,你怎么着我都支持。”段人凤霍然而起,低头瞪着哥哥说道:“你说这话,简直就是看不起我。难道我是没见过人的老姑娘,逮着个男人就要嫁?我和金玉郎就不能做好朋友吗?再说我根本也没想嫁给他,和他过日子我嫌累!”段人龙被她数落得抬不起头,口中唯唯诺诺的答应着,他在心里反问:“你急什么?”这个时候,老头子领路,几个大伙计挑着食盒进了大门,正是宴席来到。段人凤向来沉默寡言,方才铿铿锵锵的说了那一番话,已经算是说得多了,加之腹中饥饿,故而也就闭了嘴。段氏兄妹由此结束聊天,开始摩拳擦掌的预备吃饭。而在他们吃得满嘴流油之际,金玉郎已经到了家,正在和傲雪谈话。他回来得这么晚,若不是冯芝芳硬留了傲雪吃晚饭,那么他今天也就见不着她了。冯芝芳见了他,又是哭又是笑,哭笑过后忽然回过神来,连忙借了个由头退出,制造机会让这一对未婚夫妇相处。她是一番好意,傲雪却是又领情、又为难——她和金玉郎之间,是没有任何甜蜜的情意的,但是两个人又都很恪守未婚夫妇的身份职责,极力的想要甜蜜起来,没话找话的硬聊,聊得双方都是暗藏尴尬。此刻手握绢帕堵着嘴,她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垂眼对着地面问道:“这一回,你真是受苦了。”金玉郎起身,走到她身旁坐了下来。这把她吓了一跳,差点要躲。而金玉郎规规矩矩坐好了,却也和她一样,对着地面说起了话:“受苦倒是小事,只是有好几次,我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精神上实在是受了很大的刺激。后来乘坐火车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像是一个死而复生的人,回想之前的生活,感觉都像是上辈子的事。”傲雪又被他吓了一跳——她认识了他这么多年,从来没听他说过这么“像话”的话。平时两人交谈,他总是满嘴乏味的淡话,听着还没个屁有味儿,而且时常会夹带几句特别不中听的混账言语。“是啊。”她顺着他说:“这一次,也真是老天保佑。”说到这里,她略停了停,又道:“我听大嫂说,你回家之后,很是怨恨大哥,还对大哥发了一顿脾气。其实大哥这一趟出去救你,也带了我一个。大哥的所作所为,我全是亲眼看着的,大哥虽是办事办出了岔子,但当时情形混乱,也并不是他故意出错。我想你们毕竟是一家的兄弟,如今好容易又团聚了,不如就放下前嫌,好好珍惜眼前的日子吧。”金玉郎点了点头:“我懂的,我其实也不是真的恨他,只是这一路受了许多辛苦,心里的委屈不知道向谁发,所以一到了家,就先对着他闹了一场。家里人也告诉了我,说你为了我,亲自跑了一趟长安县,我听了之后,心里很过意不去。你我尚未结为夫妻,我一点好处都不曾给过你,反倒先让你为我担惊受怕了一场,我心里真是过意不去。”傲雪微微笑了笑,心里再次纳罕,没想到他也能说出几句动人心肠的人话来。金玉郎这时又道:“我本也想今天下午去看你,向你报声平安,只不过我这一路回来,也受了两个好心人的帮助,所以我到家之后又跑了出去,并不是为了玩,而是找家饭店开了房间,先安顿了那两个人。这不是刚安顿好了,我就回来了?我还没吃晚饭呢。”他这话让傲雪灵光一现,她立刻笑微微的说道:“那你就先去吃饭吧,不必陪我,外头天都要黑了,我也打算回家了。”她这么和金玉郎坐着,实在是有点不安,金玉郎忽然由个乏味之徒变成了有感情的人类,这也让她很不习惯,还不如早些回家去,关上大门自己乐——不用做寡妇了,这值得一乐。哪知金玉郎答道:“急着回家做什么?再说外头刚刚天黑,人家喜欢玩的,都要玩到十一二点才回去睡觉呢。我吃我的饭,你坐在一旁陪陪我吧。实不相瞒,我……”他低了头,显然也是有点不好意思:“我今晚见了你,感觉是特别的亲切。差一点……就再也见不到了。”傲雪只是微笑,没觉着羞涩甜蜜,就只是不好意思,不过这不好意思体现在脸上,和羞涩甜蜜的模样也差不太多,都是红着脸。而她一红脸,金玉郎那脸也红了:“真的,不骗你,我经过了这一场大难,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下午回到家里时,别看我对着大哥闹了一场,其实我心里是欢喜的,别说见了你亲切,就连后门拴着的那条花狗,我看着都顺眼了。”傲雪听他把自己和花狗放在一起说,反倒镇定了一点,确定了面前这个金玉郎换汤不换药,虽然能说出几句人话了,但内里的灵魂还是那条糊涂虫。不过话说回来,能说人话就是好样的,就比原来强。所以抬眼望向他,她小声说:“你不必说了,我懂你的意思。你让人给你开晚饭吧,我在一旁作陪便是。”金玉郎下令开饭,而金宅的其余人等搜索记忆,都感觉二爷好像从来没在家里这么招待过连二姑娘。二姑娘本人也很不自在,不自在之余,又有一点欢喜,因为这个样子的金玉郎就足可以给她做个丈夫了——做别的不成,做个丈夫是够了。先前她对婚姻绝望,是因为金玉郎实在是不理她,对她从来都是只有客气。两人隔着餐桌坐了,金玉郎面前摆着清粥小菜。他幼年任性的吃喝,伤了肠胃,所以再怎么饥饿,也不敢由着性子大嚼。土匪窝里一天三顿的热汤面很合他的胃口,如今回了家了,饮食比土匪窝精致了一百多倍,但他到了晚上,也只敢喝粥。他慢慢的吃,傲雪面前摆着一杯咖啡,她用小勺子缓缓搅着,不急着喝,只爱嗅它的香气。餐厅里有一座小钟,忽然铛铛铛铛铛的敲了一通,正是已经到了晚上九点钟。金玉郎放下筷子,抄起餐巾擦了擦嘴,然后说道:“傲雪,我打算明晚在京华饭店请客。原来你我生分得很,我在外面只和我自己的朋友吃喝玩乐,有什么交际活动,都不带你。这回我要改一改了,明晚请客,你也要出席,还要带上嫂子和大哥。”傲雪停了手上动作,勉强笑道:“你这好意,我心领就是了。但我是个落伍的人,不会交际,连跳舞都不懂,去了之后不但我束手束脚,还要连累你照顾我,那又何苦来?”“那我要说明天请客,是为了庆祝我死里逃生呢?你该不该为我庆祝?”傲雪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咖啡,同时想起了衣橱里那件夏天制的新旗袍,那件新装没穿过几次,料子也不错,穿着它应该是有资格见人的,如果明天别下雨别降温的话。放下杯子咽下咖啡,她点了点头:“那好,只是到时我若是露了怯,你别笑话我就是。”金玉郎将胳膊肘支上桌面,单手托腮,歪头看她:“怎么会笑话你?我现在可不是原来那个天真无知的花花公子了,那时候我在土匪窝里回想往事,只觉得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嫂子,你,大哥,对我都是那么的好,我却一点也不往心里放。真的,你们真的是——”他欲言又止,似有千言万语不能出口。忽然伸手抓住了傲雪的手,他用力的握了握,同时在心中补全了那后半句:你们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