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丫的,你当本少爷是什么啊?!说抢就抢,还硬要拜堂成亲!两个大男人,成何体统!唔,哇……”
秦久憋不住了,先前颠簸得胃里翻江倒海,难受至极,被出逃给吸引了,才没了那种难受的感觉,现下静下来,一激动就给吐了。
元三儿看着这个气急败坏的少爷一脸厌恶的说着说着竟然吐了!吐了!还吐在了他的身上!他就那么恶心他吗?
“你不愿意就算了,明日,明日我再来看你。”
元三儿很落寞的转身要走,脚却被一只手给抓住了,“别走。”
他的心头一动,暗骂自己不争气,却是立马双眼放光,重燃希望的蹲下来,“你答应啦?”
“去你丫的!我是病了,想问你有没有止吐的药?”
“哦,哦,你病啦?”不知怎的,听着他是因为病了才吐的,元三儿心里竟有点开心,还好不是因为恶心他,“我这就去让他们下去给你找点药!”
元三儿的手被抓住,秦久有气无力的说道:“不许用抢的!”
元三儿点头如捣蒜,“好,都听你的。”
他抱起虚脱的秦久,一脚踹开铁门,大声吼着,“来人!去山下找点止吐的药!要用钱去买,不许抢,听到没?!”
一众小弟一愣一愣的,没想到大当家的这么勇猛,才进去不过片刻,这就给弄吐了,该不会是怀上了?土匪都没多少文化,一个个遐想连篇,还抱着出来,不愧是大当家,果真是英勇!佩服!佩服!
一夜过去,土匪窝子里忙得不可开交。一群人围着一个精贵的少爷嘘寒问暖,又是煎药,又是喂药。不过也只是把煎好的药抬过去,大当家亲自守在床边,衣不解带的照顾着。
秦久自小身体娇贵,受了病就爱闹小孩子脾气,不喝苦的药,不吃清淡的饭菜。
这会儿虽是被抢了来,在土匪窝里却也一样爱使小性儿。
元三儿把药放在嘴边吹了吹,递了过去,哄道:“喝了药才会好起来的,快喝吧!”
秦久把头扭到一边去,“太苦了。”
“趁热喝也没有多苦,冷了更苦。”
“不喝。”
“你不喝药怎么行?你想想昨夜,你吐得胃都快翻个底儿啦!乖,快把药喝了。”
“不喝。”
秦久索性将背也翻了过去,用背对着端着药好言相劝的元三儿。
一旁小弟看着,大气不敢喘,生怕自家大当家一个恼怒就抬刀砍了他们。
等了许久,元三儿也不生气,更是一反常态的安静。他端起碗来,大口喝了一口,一把拉过床上的秦久来,嘴对了上去,一大口汤药就这么被他嘴堵着嘴给喂了进去。
唇齿相碰,秦久瞪大了眼睛,一把推开欺身而上的元三儿,气急败坏的疯狂擦拭着嘴巴,大声骂着,“恶心!死断袖!登徒子!”
元三儿却是毫不介意的舔了舔嘴巴,“算是喝进去了。”
秦久被气得更加恼火了,指着元三儿一直重复着,“你……”,毕竟是书香门第,想了半天也不知该骂个什么。只好像个泼妇一般,抓起什么丢什么。
一个枕头砸过去,元三儿也不躲,只是愣愣站着。
旁边的小弟越看这场景,越发觉得这怎么那么像是小媳妇撒泼打丈夫呢?默默退了出去,还好心的关上了门。
元三儿笑了,“这药看来挺见效啊!这么快就生龙活虎得了,还有半碗呢,是要你自己喝?还是……”
秦久像只受惊的小白兔,一把抢过药碗来,“咕嘟咕嘟”喝了个干净。
元三儿看着他懦懦的样子,忍不住想逗逗他,慢慢坐到了他的床边,坏笑道:“既然喝完了药,那接下来是不是该做点别的了?”
门开了,是个全身血迹斑斑的男子,穿了身军装,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
“客官里面请。”孟忧侧过身,将门口让出来,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这个满身是血的军人飘了进去,却是是飘了进去,他的下半身从膝盖处被截了去,整个身体漂浮在空中。
孟忧转身重新落上了门闩,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外衣,提起灯笼上前引路。
这间小小的寿衣店,看着门口并不算气派,内里却分了一个四合院。
四方天井中的围墙不高不低正好能,能使屋前脊的雨水不流向屋外,而是顺水归纳入天井之中,正是应了四水归明堂的风水,聚财生好运。
穿过不大的天井就直接能进了里屋,屋内正中摆了一口楠木棺材,旁边都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环纸人,房梁上垂下来一串串穿在一处的金元宝。
靠墙的位置摆了高高的木柜子,一层一层摆放各种经书,纸钱被一沓沓高高放在柜子头上。后面还有些矮脚的柜子,装在里面剪得精妙绝伦的纸衣被翻得有些乱,散落出来。
已故的还未入土的尸体穿的衣物也有,全都整整齐齐挂在一角,就像是外边凡人穿的那种来卖,各种款式任人挑选。
还有圆头的尖头的皮鞋,纸粘的草编的凉鞋,男款的女款的拖鞋,绣花的盘扣的布鞋……让客人眼花缭乱,不知选择。
军人一抬头,另一方的墙上挂了各式的帽子,有清朝的瓜皮帽,有眼下时兴的洋帽,还有带帽檐的布帽……
“客官想要买些什么?”
孟忧不知何时已经端了两杯茶出来,一杯递给军人,一杯自己小口品着,“呵呵,不着急,客官可以慢慢选,好好挑,本店不打烊。”
军人看了半天,低头看看自己满是血迹已经快看不出颜色的军装,说道:“我想买套衣服。”
“客官可有看中的?”
军人摇了摇头,“我不太会挑衣服,你帮我挑一套,啊不,挑两套一模一样的吧。”
“客官喜欢哪种风格的呢?”
军人想了想,又摇了摇头,“我喜欢他喜欢的。”
“呃……”孟忧犯了难,抓过一套卖得很好的西装过来,“客官,不如带两套西服回去吧,眼下正时兴西服洋装,大家都挺喜欢的,常常卖了断货了呢!”
军人还是摇头,“他不喜欢西服,说这些都是汉奸走狗穿的,他比较喜欢长衫。”
孟忧僵着笑,又找来两件青色的长衫,衣角勾勒了几朵清净素淡的莲花,“莲素来有高洁之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又有佛家佛缘,这一身长衫穿在客官身上定是极好的。”
“好!就要这套,包起来,不,烧了吧,两套都烧给我。”
“好的,您稍坐片刻。”
孟忧拿起两套长衫走到了一年四季都不曾灭过的火盆边,毫不犹豫的扔了进去,火舌很快就吞噬了两套看着画的极好的纸衫。
随着纸衫在火盆里的消失,军人的身上换上了一套青色的长衫,衣袂翩翩,那莲仿佛活了一般,在风中摇曳生姿。
另一套同款式的长衫是件月白色的,折得工工整整放在桌上。
军人穿上这一袭长衫,瞬间变得儒雅了许多,被换下来的军装堆在椅子上,他从军装的肩上取下几个勋章来,“老板,这个可以换多少钱?我听司令说,这是用血用命才换得来的,我如今也用不到了,你就看看能换多少钱吧?”
“换你一把扇子吧。”
孟忧从矮脚柜头拿起一把团扇,上面有着小小的金边,中间却是青色的扇面,泛着淡淡的枇杷香,她将扇子递给他,“愿客官凡事都能善始善终。”
军人愣愣接过那团扇,竟是落下泪来。
“如此珍贵之物,老板怎么能就此送给我这个粗人了呢?”
“不是送,是换给你了。放在我这儿,也只是放着,也许送给你,能有更好的用处呢?客官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这两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