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卯兔三千独宠一兔

孟忧想了一会儿,少年的声音如同天上的星子一般闪耀,犹如明月一般皎洁,“晔夕,闪耀如星辰,日夕后可见。”

少年舒展了眉头,“晔夕,这名字不错,我从今天开始就叫这个了。话说,你还没说过你是什么品种的呢?为何如此不同?”

听到少年的问题以后,孟忧忍不住黑了脸,“话说,你会写字么?”

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不会啊,怎么了吗?”

孟忧心里的猜测一下就出来了,这个少年果然摆了笔墨纸砚是用来观赏的,“既然你不会写字,那为何你屋内会有墨香?”

“什么叫作墨香?喔!你是说桌子上那块不能吃的石头啊?”晔夕有点惋惜的说道,“那是前些日子一个从外面进来的人带过来的,他说这是宝贝,可在我看来,咬不动,还硌牙,只能那么摆着了。”

孟忧忍不住瑟瑟发抖,真担心哪天这少年一觉醒来觉得腹中饥饿,就把身边这只眼盲的兔子给吞了。

晔夕看了看不知不觉退开很远的兔子,调笑道:“阿青,你放心!我不会吃你的!你是我的宠物,我是不会吃宠物的!”

这可未必,人在身陷困境的时候,哪里还想得起铮铮誓言呢?思及此,孟忧不免又多了愁思。

少年人不能敏锐的感觉到孟忧此刻的情绪,只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竟是跟着对方一起沉默,大一点的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仿佛怕惊扰了什么。

晚上的时候,夜风果然比白日里凉了不少,晔夕不知去哪里找了些奇怪的树枝,编成了一个筐子,在里面铺上厚厚的兽皮,温软舒适。

他将孟忧小心翼翼的放进筐子里,再仔细的用兽皮包裹起来,本就窄小的身躯,这一包裹,竟像一个美味的肉卷,静静躺在筐子里,动弹不得。

“你放心好了,我会保护你的,休息吧。”

孟忧趴在柔软的兽皮内,侧过头来,听着少年酣睡中略略喘着粗气,心下有些感动。

他们素未谋面,他却能如此掏心窝子的对一只兔子好,什么都跟它讲,愿意给它撑腰,愿意保护它。虽然它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只宠物,可有的时候,孟忧却觉得,他将它看得竟是比命还重要。冲着这一份恩情,孟忧说什么也不愿丢下他,独自离开的。

“阿青!”

睡梦中,孟忧突然被紧紧抱住,一个激灵,她本能的开始挣扎,可是那怀抱却很暖很紧,她连挣扎的四肢都动不了,只觉得全身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一般。

晔夕捧着兔子,认真的呼着热气,满脸惊慌道:“你怎么就僵硬了呢?阿青,你可不能死,死了就再也出不去这幻境了。”

僵硬?死?

孟忧觉得这少年也未必太小题大做了些,不过就是冷了一点嘛,不过就是动不了了嘛,不过就是……呃?这从身上掉落下去,摔碎的冰块声,是怎么回事?

孟忧只觉得在这变换无常的西地里,面前这个单薄的少年,是她从此活下去的支柱了。

少年人的怀抱温暖到灼热,不一会儿就将她身上的薄冰融化开来。

孟忧哆哆嗦嗦的说道:“其实,你完全不必抱紧我的,没那么冷……”

“什么叫做没有那么冷?!等你真正变成一个冰棍的时候,你再知道冷,也没用了!”

晔夕将它抱上床榻,盖上那厚实的兽皮,一人一兔,相拥而眠。

孟忧只觉得自己小小的身躯被少年置若珍宝的揣在怀里,少年的前面的衣襟正好兜住这只瘦弱的兔子。

少年提着剑,揣着兔,径直向前走着,“话说我救了你,你到现在一言不发,是个什么意思呢?”

孟忧疑惑的动了动耳朵,拜托,现在她是一只兔子,灵力尚且恢复,让她怎么说话啊?

少年又继续自顾自的说道:“其实呢,我也没有让你专程谢过的意思,只是觉得你们这些外面来的,也忒不知好歹了。以前我就碰到过从外面来的人,真是话又多又不知回报,放在我们这儿,我救过的哪个不是对我感恩戴德,争着抢着给我献肉吃。你不知道我在这儿的威名,出手救人是多么难得一见的事儿,我一般都是直接干净利落的杀了吃,从来不救。”

孟忧缩了缩身子,心想,那还真感谢您的不杀之恩了。

“不过嘛,你也算是个特例,居然能从凌虚之城里逃出来,遇到我,你运气可真够好的!这里的兽都把我叫做,人,说我与那些外面来的是一个品种。我一般都不太喜欢说话,我着实安静内敛,可你们外面的人说要多说话,多交朋友,这才能在这昼夜不分的凌虚幻境里有一方天地。但我着实不太喜欢说话,所以我就练呐,前段时间我去找我的老邻居说说话,增进感情。可是,为什么他们都要搬走呢?不过我想,他们大概是看我一个人不容易,所以搬到别的地方去了,给我腾了一个更宽敞的地方。”

孟忧,“……”

“你来了,就更好了。我以后可以保护你,你给我做个伴儿,在这空旷的西地也不至于太无聊。阿青,你说,你到底是只什么品种的兔子啊?为何生得与其他的兔子不一样呢?”

孟忧继续,“……”

“唉,算了,你也说不出个什么来。不过,你也太弱了点,我们这儿的兔子一般都是有茜唆河那么长,有卜影山那么高,你这样的我倒是头一遭见到,若是没有我,你就只有用来果腹的份了。以前我砍杀过一只穷奇,那穷奇肉真是太受欢迎了,有两个外面的人也在同我争抢,只不过我比他们厉害了点,率先将穷奇头给砍走了,他们也只能吃点穷奇的下半身了。嘿嘿,怎么样?我还是挺讲道理的吧?还专门给他们留了点儿!”

穷奇?两个人?

孟忧突然想起上次,元澈与他一起合力对付穷奇,当时情急,元澈一把将他揽进怀里,大声让他闭眼,他因疏忽被迷了眼睛。那个时候,元澈也未曾丢下他,只是牢牢的牵着他,四处找水源。

“阿青,你可知道何为家?”

孟忧将头探出衣襟,想告诉少年,家,即是和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拥有它时,它平凡如柴米油盐酱醋茶;失去它时,掏心掏肝也找不回。以前他尚且年幼,一心想着逃离那个金丝笼,却在一场大难来临后,想回也回不去了。

少年叹了一口气,脚步却没落下,“那些外面来的人同我说过,家就是跟家人在一起的地方,可什么是家人呢?我不懂,我好像一睁开眼,就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了。我从来没有和人相处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喜欢吃穷奇肉呢?”

孟忧有些同情这个素未谋面的好心少年,蹭了蹭他,想着要快点找回灵力。

前方露出了一座小小的宅院,在这个一片荒芜的凌虚之境中显得有些突兀。

“看!前面就是我的屋子了!”少年兴奋起来,加紧了步伐。

孟忧也显得有些兴奋起来,因为她闻到了一股仙力,正在前方的屋子里慢慢汇聚。会不会是元澈成仙了以后,回来找她了。

孟忧一个欢喜,从少年的怀中跳出,跌咧了几个跟头,滚落在地上。好像左腿有骨折的感觉,但她丝毫不顾伤痛,欢快的一瘸一拐向前蹦去。

少年有些哭笑不得,望着那兔子竟管看不见还受伤了,也要欢腾的向前蹦跶,难得遇到一只喜欢这个地方的兔子,幻境中的多数飞禽走兽一般都是绕开这个杀气太重的西地,而此时的西地人主居然就那么悠闲散漫的跟在一只瞎眼兔子身后,往领地里唯一的屋子靠近。

孟忧寻着这越来越靠近的仙力,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来,奋力向前奔跑着,变故却在这时发生了。

“阿青!”

少年一个劲儿的慌忙疾跑,却还是没赶上那巨兽的速度。

孟忧觉得自己突然被高高举起,好似被什么东西捆了起来,耳边传来戏谀的笑声,“呵呵,小东西,你伤我孩儿,今日是你还债的时候了!”

这声音好是耳熟,就像是,就像是那片树林里逃跑了的屏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