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老王听到六十这个数字还在肉疼,这么贵,等于他小半个月的活都白干啊。
如果算七十的话,那么他半个月的工资直接就没了。
问题是听沈早早算了这么一笔账之后,老王知道沈早早说的都是事实。
要不是找朋友的爸爸帮忙,运这么多的东西回来,这得多少车钱啊?
更何况,哪怕这钱不用给,但欠的人情还不用还吗?说到底,今天省了这笔钱,以后在别的地方,沈早早总得吃亏一点的。
老王把沈早早当成亲侄女一样看待,他自然希望沈早早好:“行啊,那就六十吧,我买给我儿子穿,你给挑件大小合适的衣服?”
“哎,好咧。”做成隔壁王叔叔的这笔生意,这多少让沈早早放心了不少。
只要有这个例子在,沈早早知道别人不好意思再上门来要又不给钱,同时也能省自己不少唇舌:“好咧,我给挑件蓝色的衣服,男孩子穿,特别精神。”
“这不,我先做做念大学的前期工作,把钱给攒一攒。”
沈早早这么一说,就让那些脸皮比较厚的人没办法继续开口让沈早早白送自己几件穿穿看了。
沈早早如今在他们胡同里可是出了名的成绩好,自己总不能为了占人便宜,害得沈早早连念大学生的钱都存不起来吧?
到时候,沈早早念不成大学,那是不是还要怪自己啊?
一想到要担这个责任,想占便宜的人都忍不住退缩了。
好在这胡同里,有心小的,也有心实的:“早早啊,这衣服这么好,怎么卖啊?”
“嗯,我往外卖呢,得七十一条,王叔叔,你要也想买呢,我卖你六十怎么样?”这是沈早早老早就考虑好的。
像之前卖对联那样,胡同里的邻居听到这个风声之后,经常来沈家走动走动。
有时候,沈早早在,有时候,沈早早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