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曹妮儿要识字

“该干的活我不会少干的,悦哥儿说了,识字不用买纸。”

“你要有那功夫不如练练女红,就你那针线活做的,以后谁能要你。”

曹妮儿筷子往桌上一放,噘着嘴不说话了。

“你还有脾气了是吧,肉都不吃了?姑娘家家的识什么字,又考不了状元,还敢跟你爹摔筷子了,不吃拉倒,省了,以后你也别吃了。”

曹母听了不乐意了,一巴掌扇在老曹后脑上骂道:“女人怎么了,你娘我也是女人,也把你养这么大,你那衣服都是我补的,你嫌我补的不好?”

老曹连忙道:“娘您就别跟着添乱了,大姑娘识字,听着都新鲜,咱这刚吃上肉,就想过小姐日子了?”

孙春明则劝道:“老哥,我倒是觉得让闺女识字没啥不好的,咱这生意才刚刚开始,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咱们家的闺女怎么就不能当小姐?咱家闺女,以后那是要许官宦人家的,谁家的夫人自己做女红呀,人家大户人家娶媳妇,讲究的是知书达理,这事听我的了,我支持,军哥儿要不要学?”

曹军一听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坚定地道:“俺不学,俺以后要当兵,不要当酸书生。”

孙春明的面子,老曹是一定要给的,闻言只得叹息道:“好吧,兄弟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你说的肯定有道理,但是那纸可不敢给她买。”

孙春明笑道:“正有点事想跟哥哥商量呢,咱这汤饼卖的毕竟比别家都贵一些,等这新鲜劲过去了,生意自然也不会这么火了,我一天天就在大门口说书也不是那么回事,我看后院和相邻好大的地方都荒着,能不能拾到出来,以后作为我说书的地方,咱还可以放一些胡凳,卖些茶水零食给那些听书的。”

老曹道:“成啊,不过那院子后面的地方也不算是咱一个人的,还有张寡妇一半,明天我去跟她说说,她应该不会不同意。”

“哥哥啊,其实弟弟早就想问了,你跟那张氏,这么多年了,怎么没想着把事办了,两家并一家过呢?所谓好事成双,我听说他婆家那边已经没有人了,何不把人娶进来,干脆两家把墙砸开,并成个大屋子呢,以后也能卖点堂食。”

老曹羞涩地笑了笑道:“以前卖烧饼,虽然生意也还行,但一家四张嘴,远没有人家过得好,人家凭啥嫁进来,现在这日子倒是好了,我其实也提过一次,可这之前不是生我气了么,别说嫁过来,手都不让碰了。”

孙春明听了后哈哈大笑,道:“活该啊你,这样,明天我去说说,看能不能成。”

出门献了一圈宝,回屋后孙悦用麻布小心翼翼地将扳指擦的锃亮,这东西无论如何都是要当做传家宝代代传下去的,可不能生锈了。

这是孙悦穿越过来之后第一次感觉到读书有用,美滴很,之前郁闷愧疚的心情也好了许多,练字愈发认真了起来。

不一会的功夫,阿姊也进来了还端来了一碗热面汤,被这税吏一闹,阿姊的态度直接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看他的眼睛里都带着星星,“天凉,悦哥儿吃碗热汤吧,莫要着了病。”

“多谢阿姊。”

“谢啥,你这衣服我收了,这鼻裈你也不晓得洗洗。”

孙悦腾的闹了个红脸,连忙道:“不用不用,那鼻裈放着我自己洗就行。”

曹妮儿扒拉一下孙悦的脑袋笑道:“多大点的娃子,还晓得羞了?俺爹和军哥儿也是我给洗的,安心看你的书吧。”

说着,她还凑了过来,看着孙悦写的满满当当的纸,问道:“你这写的是个啥?”

孙悦道:“这句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啥意思?”

“孔子说了,上课学过了的东西,课下还要用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复习,不是笨得很可笑吗?这说明,孔子喜欢聪明的学生,不喜欢笨笨的学生。”

“那这一句写的是啥?”

“这句是朝闻道,夕死可矣。意思是说早上来个道士,晚上死了都不怕,这说明孔子他老人家信仰道教,坚信道士能让人起死回生。”

“噗呲,你瞎说的吧,我一个坊间粗妇也知,这论语是圣人之言,哪会记录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真的真的,我跟你说啊,你不知道,这论语本来是有三部的。”

“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