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羊毛出在羊身上

商女傲骨狂王夫 淼仔 1199 字 8个月前

为金丝的亲事,金胡花出去的三百万两可不是白花的。因圣旨只能从宫里出来,有一大部分便宜大梁国的京城。

京城的事情,金胡就知道很多。

当今的皇帝德被帝不是昏君,正常情况下,他不会下圣旨强夺人亲事。如果有人说,京城离丹城路远,德被帝也许没打听清楚殷若定亲金财宝。这句话,估计说的人自己都不信。

圣旨赐婚,先给的是当事人一个贵重的身份。那么这个当事人必然经过层层的考虑,总不至于不问家世、不问品行、不问事迹,就可以赐身份。

而金殷两家开始说亲事在三年以前,整三年才把二位继承人的亲事定下。

在丹城随便问个人,都说得出来银三姑娘定亲金家。可谓很好打听之极。

金胡所以愁眉上来:“这道圣旨透着蹊跷啊。”

……

“祖父,咱们再坐在家里说下去,也看不穿这蹊跷。”

殷若放下笔,再把手边刚刚还用到的算盘也推开。目光灼灼中,可见深思熟虑:“我想,应该去个人看一看。”

她认真的道:“去北市会会尧王和他身边的人,或者去京城。”

祖孙两个人商议有小半天也没有结果,殷刀因此眉头紧锁,听到孙女儿的话以后,眉头就更收紧。

“三百万两只买一道圣旨?皇家还不早就富得流油,全国税收都可以减免。这里面的底细,只有我去,或者你去,兴许才看得明白。但是夏尚书还在城里,你是待嫁姑娘家应酬他不合适,祖父我得留在家中。如果让你离开丹城,你觉得金家会答应吗?看不到你的话,夏尚书会答应吗?”

在金家怀疑殷家捣鬼的这时候,殷若忽然不见了,金家应以为殷家又弄鬼儿去了。

而中原内陆对姑娘们多的是繁文缛节,夏尚书不会乐意见到殷若到处走动。

殷若微微地出神:“金家么?金丝会高兴我不在的。说不定,以金家肯花费三百万两的重视程度,她更乐意我去死。”

这个符合金丝任性粗暴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