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秃秃的石头山脚下,雷蒙德手中利剑准确无误的劈向食尸鬼!
嘎嗷!
食尸鬼发出一声怪叫,它的反应比步兵快得多,抬起前肢挡向利剑,丝毫不惧。
噗!
利剑和食尸鬼的前肢碰在一起,锋利的精铁长剑嵌入食尸鬼前肢至少两厘米深,如果力道再大一些,或许有希望将食尸鬼前肢直接砍断。
嗷!!
食尸鬼吃痛,一声痛嚎飞快的跳到一边,无知和自大让它遭受了不小的创伤。
“我们的利剑承载着荣誉,能对付邪恶的生物,莫尔斯,一起上!”
雷蒙德见手中武器能伤到食尸鬼,心中大定,喊了一声立刻冲杀上去。
莫尔斯没有丝毫拖沓,举剑猛攻食尸鬼,不敢有任何保留,老骑士的战斗经验非常过硬。
奥古斯站在战马旁,他看到两名骑士每一轮攻势都能对食尸鬼造成实质性伤害,而食尸鬼很难突破两人的长剑,心中稍定。
“试试抽冷子甩它一火球?”
奥古斯站在人群最外围观察战局,想要扔火球偷袭食尸鬼,可由于没把握抓准时机,只好暂且作罢。
火球的飞行速度是挺快,但总归有个过程,万一没砸中食尸鬼,反倒给了自家骑士一下,那真是见了鬼。
雷蒙德和莫尔斯曾一起战斗,有些默契,两人你攻我防,你防我攻,加上坚硬的盔甲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食尸鬼攻击,两人越战越勇。
食尸鬼虽然身上布满剑痕,可是没有一滴鲜血撒落,疼痛让它更加暴躁,暴躁之下它力气更大,可破绽也更多。
“砍它脖子!”
奥古斯大喊提醒,这玩意如果真是食尸鬼,那就是亡灵一类的生物,用对付丧尸的办法对付它多少有些效果。
雷蒙德听到领主的话后心中便开始盘算,要如何才能砍中食尸鬼脖颈。
莫尔斯又一次格挡住食尸鬼的攻击,雷蒙德则在它腹部划出一道剑痕,三方短暂的分离开,奥古斯找准时机,趁所有人目不转睛关注战局,一发火球从掌中射出,炙热的火球嗖一声从人群中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