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凤娟在家里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就起床,骑着自行车走了。
贝贝醒过来的时候,人早就不见了。
她咚咚咚从屋里跑出来,苏老太喊,“贝贝找妈妈吗?妈妈已经去城里了。”
贝贝停下脚步,“奶奶怎么没有告诉我啊,我都还没有跟妈妈告别。”
“你妈看你睡得香,没舍得叫你,又不是不回来了,告别干什么?”
“奶奶,我听二丫姐姐说,学校老师说的要懂礼貌,爸爸妈妈离开家去上班的时候,要给他们说再见,回来的时候要说,欢迎回家。”
“整这些虚头巴脑的干什么?”
苏老太笑了,不是很明白这些东西存在的意义。
不过想一想,以前在地主家干活的时候,也是规矩大的很,走一步路说一句话,都要按照规矩。
可这都是老四旧了,怎么现在学校里的老师还在教呢?
“这不是虚头巴脑的,学校的老师说这是新社会的礼貌,城市里的人都这么做,因为这样做的话,会让大家过得更加和谐开心。”
苏老太听不懂她的话,就说,“我是不懂这些,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都是一家人弄的这样生分。”
贝贝不高兴的撅起小嘴,“我就是想跟妈妈再说两句话吗!”
苏老太笑了,“行行行,是奶奶和妈妈的错,没有叫醒我们贝贝,下次妈妈回来了,肯定不让她直接走,要跟我们贝贝告别,好不好?”
贝贝高兴地点点头。
贝贝又仰头问,“奶奶在做什么呢?”
“今天给贝贝再弄几个白面烙馍,你不是喜欢吃吗?”
“我喜欢吃,v奶奶,你撒两粒芝麻上去吧,那样更香。”
“撒啦?奶奶还能不知道你的口味吗?你也不想想这几年的饭都是谁给你做的呀?”
“是奶奶做的,奶奶对我最好了,贝贝都知道的。”贝贝细声细气的撒娇,可是苏老太在做饭,油烟缭绕的,贝贝也不敢碰她。
“知道奶奶疼你就可以了,乖,去堂屋里坐着,等着吃饭吧。”
“好。”
贝贝瞪噔噔跑回堂屋,坐在小板凳上拿着筷子,看上去呆萌无害,可是其实心里已经飘远了。
她在想苏建业和凤娟的事情,这两个人在县城里干活,挣钱看起来虽然多。
可是,半个月三百块钱还是在冰糖葫芦是个新鲜玩意儿的情况下,这样下来一年至多有个三千块钱。
在这个时代是很多,可是通货很快就会膨胀起来,到时候该怎么办呢?这么点存款根本不够用的。
是可以买房子,可是买了房子之后呢?难道就混吃等死吗?
贝贝挠了挠头。
其实最稳定的,还是自己买个店面,然后做一些一本万利的小生意。
就算是通货膨胀,原料涨价了,也影响不到什么,这种生意才是,最好的。
而且最好是对你觉的消费者有吸引作用,就算贵一点也会吸引人来的那种
贝贝在考虑世界上有没有这种东西。
想着想着,她忽然歪头看向厨房的方向,那里,苏老太正在做白面烙馍。
贝贝想起了一样东西,以前的时候,在学校门口,或者是,步行街的小摊贩上,总是会有一种,非常流行的爆款食物,山东杂粮煎饼。
那种东西简单易做,并且消耗的原材料不多,做出来还是很大一块,十分填肚子。
最重要的是非常好吃。
在贝贝有限的人生里,除了火锅和麻辣烫之外,这算是最爆款的食品了。
全国各地都能见到,并且卖的都非常红火,很多人都喜欢吃。
薄利多销,而且哪怕价钱卖的很便宜,也会有很多利润能够赚到手里,如果凤娟和苏建业能做这个的话……
贝贝觉得煎饼果子倒是可行,关键是怎么让苏建业和凤娟去做呢?
她一个五岁的孩子,正常情况下肯定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更不要提做了。
而凤娟和苏建业,两个人没有出过西沟村,最远的地方就是去县城了,更不知道,这种山东特产了。
贝贝不甘心自己好不容易想出来的法子,就这么流产了,她挠了挠头,还在思考要怎么样让凤娟去做。
贝贝看看自己的短手短脚,深深叹口气。
只恨自己年纪小,生下来还是个婴儿,长了这么久才五岁。
要是过来的时候就是个大人了,那该多好吧,自己直接上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做什么生意就做什么生意
哪儿还用跟人解释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贝贝打了自己的手一下。
可真是不争气。
可是距离长大还有好久。
想要独当一面,怎么也要有个十几岁,才能让人信服吧。
苏老太端着饭回来的时候,正巧看见贝贝打自己的手,立马问道:“手怎么了,是不是难受?”
r贝贝摇头,“不是,我刚才好像看见有个虫子,就大连一下,结果再一看,就是脏了。”
贝贝面不改色地说完话,“奶奶做好饭啦?”
“好了。”苏老太在对面坐下,“趁热吃,吃完了跟奶奶出门玩。”
贝贝眨眼睛,“出门去哪儿?”
“串门子去。”苏老太给她那勺子把稀饭搅的不热了,“你三大娘家的大丫头,今儿要相亲呢,咱们一起去看看那个男的。”
贝贝的脸色就不好看,“我不喜欢大丫姐,我喜欢二丫姐。”
“喜欢不喜欢咋样啊。”苏老太摇头,“大丫虽然跟她娘一样,咋说也是咱们老苏家的闺女,她嫁的不好了,丢的是咱们老苏家的脸。”
“我也不喜欢大丫那个脾气,但是都是一家子,咋能不去看,不然以后你出嫁,人家也不来帮忙,丢不丢人。”
贝贝一阵心塞。
“我不出嫁,我要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永远在一起。”
我还是个五岁的孩子。
为什么要提起来结婚这种事情?
这个年代的男人,最好也就是苏建业这样了,还不保证她能遇见。
大多数都是直男癌。
个个没有本事,还喜欢在家里充二大爷。
十指不沾阳春水,自认为顶门立户,其实连自己都养活不起。
这样的男人,要来干什么?
哦还有一种,每天挣几个臭钱,拽的二五八万的。
觉得媳妇儿在家里照顾孩子,做家务,不累也不花时间,回家尿个尿都恨不得媳妇儿帮他。
这样的男人,要来是为了气死自己吗?
贝贝想了想,还是不要结婚了。
除非将来有一天,能碰上所谓的爱情。
她沧桑地叹口气。
年纪一大把了,还怎么遇见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