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们切断戎族的粮道,他们会不会就不败自败。”刘悲。
“戎族……”程大雷顿了顿:“没有粮草。”
戎族可怕,一是骑术,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根本不是帝国军可以相提并论;而是勇猛,人人都有亡命徒的精神,在草原上他们和野兽搏斗,在帝国他们就是最凶狠的野兽。
可戎族还有一项最为人头疼的优势,那就是超高的机动性。
帝国军调动,首先要保证粮草供应。向前线运送一担粮食,往往要消耗两担以上。后方的推诿扯皮,粮草因此接济不上,是战败的主要原因。
在这方面,戎族完美的发挥了光脚不怕穿鞋的精神,每名战士随身都会携带数日干粮。在攻入帝国境内,攻破城池后再进行补充。只有占领大片城池之后,他们才会建立后勤保障。
而即便陷入无粮的局面,他们也有他们的办法。戎族是天生的猎人,就算猎不到野兽,还可以将平民当做猎物。人肉制成的肉干,据说常常是戎族大族餐桌上的美味。
这种事也不仅仅发生在戎族身上,帝国诸侯间互相打来打去,这种事也并非没有发生过。
这便是冷兵器战争的残酷之处,血淋淋将人变成野兽,最凶猛的野兽取得胜利后,高冠长袖,再教不够凶恶的野兽做人,美其名曰道德。
这也是程大雷一直不愿轻易动武的原因,战争太过残忍,没有那么多沙场悲歌可以说。
和珅有些不满:“难道咱们就这样坐视不管,看着他们犯我帝国,屠戮我百姓?”
和珅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本不在意帝国或者百姓。这次危机,同样是个机会。程大雷说得那些从不算问题,李乐天信不过我们,干脆一路打过去,取了天下又如何。
程大雷摇摇头:“坐视是要坐视的,但不能不管。”
这次是亡国亡天下的大事,程大雷心肠就算再冷冰冰,也不会袖手旁观。只不过,现在的确不适合出手,他只是在等。
等合适出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