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平等人的阵亡,程大雷很难过,但他同时不得不承认,用起来,还是自己训练出来的队伍得心应手。
这是成百上千次的摸爬滚打中训练出来的,训练过程中,有人受伤,有人牺牲,所为的不就是今日么。
同样三千人,帝国军根本形不成有效的抵抗力。
在程大雷下达命令后,直扑薛丁山而来。
薛丁山扫了陆承一眼,心中十分不屑,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
“慌什么!我们兵力占优,稳住阵脚,必然能击溃敌军。”
如果战场之上,只是简单的兵力对比,那世间也就没有战争了。
陆承点着头,心道,你说得对,很有道理,可你快想个办法啊。忽然,他一指远方,道:“你看那是什么?”
远处,一支大军感到,战旗如飞,长矛如林,在这个时候,秦蛮等人率领的步兵也赶到了。
“传我军令,杀无赦!”程大雷恶狠狠道。
十几个骑兵冲杀出去,口中高喊着程大雷的命令。
“大当家令,格杀勿论,一个都不许放过。”
这声音一传十,十传百,瞬间传遍全军,喊杀声震天。
其实不用程大雷吩咐,秦蛮等人也会这么做。他们像是三个月没洗澡的人突然见到水一般,口中直呼痛快。
形势发生逆转,一开始是帝国军将程大雷逼在河边,此刻,却是蛤蟆军将帝国军堵在河边。
骑兵在平原上的确有许多优势,但步兵也不是一点作用也无,不然所有人一起攀骑兵的科技树好了,其他兵种也就完全可以抛弃了。
秦蛮这些人来得慢些,一方面是因为机动力不如赵子龙。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携带了许多物资。在这些物资中,武器占很大一部分。
有些武器,是帝国从未出现过的。如今的山寨,已经可以自己配置火药,在火药配置成功后,由因火药衍生了一些其他武器,火雷就是其中一种。
每一颗都有拳头大小,外面是烧制好的陶器,中间填上铁弹,石块……在使用时,用明火点燃。
在蛤蟆城的几只队伍中,张肥的张字军是使用火雷用得最好的。
轰轰的爆炸声响起,先不提这些火雷的杀伤力,声势是特别大的。帝国军没遇见过这些东西,首先便被吓破了胆。
张肥手持丈八蛇矛,可以说长驱直入。
秦蛮的蛮字军也杀了进来,梅花阵摆开,几人组成一个小团体,成了乱军之中攻不破的堡垒。
关鱼、高飞豹、高飞虎的人堵住了外面的漏子,来一个杀一个,杀一对杀一双。
陆承最后一点心理防线被击溃,一瞬间面如土色,目光看向薛丁山,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狗贼,纳命来!”
正此时,一员女将杀了过来,座下胭脂马,手中绣绒刀,一刀劈向薛丁山面门。
薛丁山举起银戟反抗,踉跄挡了两招,心中暗暗震惊:这人虽然是一介女流之辈,却半点不弱自己,论招式甚至还在自己之上。
不过他也是豪横之辈,虽惊不惧,片刻便稳住了座下战马,手持银戟攻击,口中高喊一声:“来得好!”
二人打得难解难分,不分胜负,两匹马车轮旋转,却是谁也奈何不得对方。
“啊呀呀!”
忽然一声高喝,在薛丁山头顶响起,薛丁山下意识抬起头来,只见一柄大斧从天而降,从上到下将他劈成两半。
樊梨花吓了一跳,口中喝道:“你着什么急,我马上就能杀了他。”
“那个……你没有和他说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