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那是什么!”
尉迟离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脸上的表情也僵硬下来。
咚咚咚!
这是万马奔腾,马蹄踏烂草地的声音。从西北方向来,万马奔腾,一时分不清有多少人,他们骑在马背上,披头散发,手中握着马刀。
“戎族,是戎族!”
在尉迟离还一脸震惊时,已经有士兵惊呼出声,告诉了尉迟离他本不愿听到的答案。
因为他已经看出来了,来人千真万确,就是戎族,天下骑术无双的戎族。
来人并不多,大概只有三千余人,这一点,只要稍有战场经验的人就能一眼分辨出来。
三千对十万,怎么看都是人数多的一方获胜,而事实,往往会打破常理。
经年累战,帝国对戎族的战斗几乎十战十败。在这种状况下,帝国军人都患上了恐戎症,人人谈戎色变。于是又有各种说法传出来,如戎族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之类的。
比如林少羽率领的起义军,也绝对称得上精锐,可帝国军对起义军,绝没有怯战的道理。一比一打不过精锐,那我就五比一,十比一给你打,总能把你打败。
然而,一旦碰到戎族,这个念头就烟消云散,他们双腿开始打摆子,握刀的手开始发抖。
毕竟,在帝国同戎族的战斗中,从无获胜的体验。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啦。曾有一人在青牛山摆下大局,引天河之水,阻挡戎族大军。而那个人……这不,现在正被大家围着杀呢。
三千戎骑真宛若凭空而来,他们出现后,没有任何废话,稍微判断了一下形势,就在指挥者的带领下,狠狠扑来。
以程大雷为目标的包围圈,被狠狠撞开一个缺口,起义军和戎族骑兵接在一起。
“你……程大雷……你竟然敢勾结戎族!”尉迟离大骂。
帝国内战不止,但在这种状况下,无一方势力,想要借助戎族的力量。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戎族是野蛮人,是野兽,虽然被戎族摁在地上摩擦无数次,他们也是以大国自居。
在这种状态下,程大雷敢勾结戎族,他在帝国为数不多的那点名声,将跌得一干二净。
程大雷其实也有些懵,他本已筋疲力尽,濒临崩溃,确实也不知道怎么突围,冷不防这帮戎族骑兵杀了过来。
看他们的意思,是来帮自己的。
此刻也没时间想太多,现在是为数不多的突围机会,稍有闪失,便会与这难得的机会擦肩而过。
程大雷不能错过。
他一斧劈开身前敌人,口中吼道:“走啦!”
戎族骑兵的确是在帮着他们突围,仗着超高的机动性,以及天下无双的骑术,在帝国军中冲杀,几乎无人可挡。
开阔的场地,想要限制戎族,当真是没有完美的法子,除了,以骑对骑。
一路冲杀,程大雷突破了重围,他骑着黑牛,银眸扛着大旗跟在他身后,残余的起义军跟随着大旗的方向。
尉迟离派兵追杀,却是被戎族骑兵挡着,无法突破戎族的防守。
骑兵永远是稀罕的存在,军中多少人视马匹为生命。马匹也只掌握在军中一些大人物手中,各路诸侯的十万大军,竟然凑不齐一支万人的骑兵队伍。至于用弓箭射杀,戎族令人恐惧的不仅有骑术,还有箭法。
在付出一些人命的代价后,尉迟离下令撤兵。毕竟杀死程大雷的代价太大,而杀死林少羽后,这次出兵的战略目的已达到。至于程大雷,先不着急,他也未必逃不了。
程大雷逃跑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戎族竟然极为慷慨的给他们留下马匹,又有神行的加成,一溜烟的跑出五六十里远。
在逃跑的过程中,戎族骑兵渐渐撤退。程大雷本来还想向他们打听一下,为何要救自己,可看来,他们根本没有和自己交流的意思。
当真是凭空而来,凭空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