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衣服的马贼,可他骑的也不是马啊,那是驴贼。马贼要钱要命,驴贼只要衣服?
“有,有。”
关克乐还真的有,这次去戎族做生意,车上还真带了一些衣服靴子,既有男的也有女人穿的。
“太好了,太好了。”
男人显得很兴奋,冲女人挥挥手:“快过来,快过来。”
两人开始在车上翻捡,靴子衣服都翻了出来。
“呀,这里还要件袍子,不错不错。”女人。
“东西挺全么。”男人也忍不住赞道:“还有马车呢,这马车也不错,要了要了。”
“来来,把你们的货搬下来,我看上的东西都给我装到车上。”
男人大声道,伙计们不敢不听,关克乐也是不敢不听,只能咬着牙,心里暗骂:抢吧,抢吧,你们这对贼公贼婆,活该你们做贼,你们一辈子都做贼。
“嗨,真多谢你了。”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关克乐面前。
关克乐心里冷哼一声,嘴上却道:“您看上什么尽管拿,您尽管拿!”
“差不多够了,你看这够不够。”说着,男人从怀里掏出一颗夜明珠塞到关克乐手中。
关克乐有辨宝的能力,见到这颗夜明珠眼睛立刻亮了。有这一颗夜明珠,自己两三年都可以在家里歇着。
“够了就好,这条路最近不太平,小心些。”
说着,男人把毛驴挂在车上,他和女人上了车,一挥马鞭向北方去了。
此时关克乐还没回过神来,看着走掉的二人,再看看手中的夜明珠。
原来不是抢,是买。嘿,早知道自己就该多推销一些东西,可以多换一颗夜明珠。
“东家,咱们把货物收拾一下吧。”
“不要了,不要了。”关克乐挥挥手:“回去,赶紧回去。”
这些货物在戎族的确抢手,不过在帝国其实不值什么银子。现在自己有了这颗夜明珠,回去后,打死也不会再来了。
第255章
戎族的王城位于草原腹地,依湖而建,那片湖就是戎族的圣湖,唤作女儿湖。出夕照关到女儿湖,大概要走八百里,中间是无边草原。
关克乐是跑这条路的行商,帝国的铁器、茶叶、绸缎在戎族可是抢手货,而戎族的皮毛裘革在帝国也能卖上好价钱。只不过,帝国不许和戎族经商,关克乐这种行为属于走私。
关克乐只是个小商人,整个商队不过十几个人。
“大家快点,天黑找地方歇脚,娘娘皮的,再敢偷懒,都让马贼把你们杀了。”
关克乐大声骂着,他赶着车,回头看了一眼,见道上行过来两个人。
男人牵着毛驴,女人骑在毛驴背上,那女人模样生得可是真俊,让人想看又不太敢看,再看男人模样,怎么说呢,感觉有些不太搭。
“兄弟,往哪儿去啊,一起走吧?”
草原上可能走几天都见不着一个人影,只要路上碰见,对方又不是马贼,那就不介意一起走,若有某一方缺少口粮的,给吃给喝都不是太大问题。
男人笑了笑,道:“不了,不太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这条路上可是有马贼,你们两个人,不怕撞见马贼么?大家一起走,还是有个照应。”
程大雷说得不是不太方便,而是不太安全。听到这话他顿了顿,道:“你们难道不怕遇到马贼?”
“嘿,老哥我有刀啊。”关克乐显然是一个自来熟,立刻已经与程大雷称兄道弟起来,他道:“不瞒兄弟说,老哥我练过五年刀,平常的马贼根本不放在眼里。”
程大雷看了看他,下意识点点头:“蛮好,蛮好。”
“兄弟,咱们一起走吧,看上去你也不像坏人。”
关克乐正说着,忽然见男人已跃上毛驴,和女人双乘一驴,遥遥离去。
“唉,不想交朋友呐。”关克乐道:“不过,这头毛驴还真是快啊,一般的马都赶不上。”
他招呼伙计继续赶路,其实做这种买卖,是拿命还钱,真如果撞上马贼,一条命也就埋在草原了。所以大家一路上最怕碰到的,还是马贼。
继续向前走,约过了一个时辰,就看到草原上一队人马奔向前方。
“东家,马贼,是马贼!”有伙计惊慌道。
关克乐也看到了,却发现这帮马贼没有搭理己方,赫赫奔过。
“东家,是不是他们没看见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