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家人都喜欢独处吗?”
简希猜对方这么说是因为她堂哥简林的缘故。不过简林虽然不喜欢社交,却是个善于享受生活的人,平日里没有通告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跟容言一起到处旅行,并不算是喜欢独处;她就更不是了,不过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较随心所欲罢了。
“也没有啊,就是对他们说的话题不太感兴趣,”简希托着下巴眼神还是放得很空,随口说道,“天才总是孤独的。”
也就只有简希能这么若无其事地夸自己是天才。栗芷听她这么说就笑了,有点无奈地歪着头看了她一眼,本来想替方景洲探探小姑娘的心思,但还没开始问,就隐隐地觉得他可能是碰上了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那像你这样的天才,恐怕是很难找到能和你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的人了。”毕竟智商在那儿摆着呢,情商也是。
这么说简希可不同意了,赶紧摇了摇头,“不不不,栗姐姐你误会了,我只是随口一说,可没说我自己是天才。”
她也就是比平常人记忆力好了一点,学东西快了一点,和那种痴迷某个领域导致整个人都有点癫狂的传说中的天才可差远了。况且历史证明天才一般过得都不太好,不是疯了就是自杀了,她还想多活几年呢,还是做普通人比较好。
不过栗芷的重点好像并不在天才的表现症状到底是什么,而在于——“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喜欢什么样的人吗?
坦率地讲,在栗芷问她以前简希甚至从来没好好想过这个问题。对于秉持着及时行乐的人生信条的简希而言,爱情更像是一个锦上添花的存在,有当然好,没有也不至于说人生就不完整了,世上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情等着她做,哪有心思谈恋爱啊?
不过既然栗芷问了,简希就认真地好好思考了一下,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这时候简希就有点明白那次讲座的时候方景洲被问到择偶标准时为什么会给出那么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了。喜欢就是喜欢,这个东西怎么描述啊?
栗芷好像看出了她的为难,随口举了两个例子,“你看,比如说,我从小就喜欢像沈风和那样又聪明又厉害的,阿言则喜欢你堂哥那样又有才华又浪漫的。”
简希眨了眨眼睛,简洁地帮栗芷做总结,“原来你喜欢智慧型的,我堂嫂喜欢有内涵的啊。”
顿了顿,简希真诚地握住了栗芷的手:“像我就不一样了,我就喜欢长得好看的。”
简希的手机拍照快门声没关,刚“咔嚓”了一声,简林就远远地侧头朝她看了过来。
简林的保密工作做得一直不错,除了在开演唱会、发新专辑和出席活动的时候媒体才能捉到他,平日的私人生活是几乎完全没有曝光的。简希觉得他多年来游走在娱乐圈的边缘还能如此保持神秘低调,多半靠的就是他敏锐的听力——
“小希,你站在那儿干嘛呢?”
简希也没躲,大大方方地迈出玻璃门,抬手把专辑和海报丢进简林的怀里,拔开签字笔递过去:“帮我签个名。”
难得她能这么体贴周到地把笔帽都拔下来了,简林接过签字笔刷刷刷地签完了名,又抬头去看简希:“手机拿出来我看看,又拍什么呢?不好看的话赶紧给我删了,免得哪天不小心流出影响我的形象,你哥偶像包袱大着呢。”
听简林张嘴就质疑她的拍照技术,简希抬手就把手机递过去塞进了他的手里,“我拍的可比你那些杂志大片都好看,你要是给我发一百块钱红包,我就把这张照片的版权卖给你。”
屏幕上的照片其实看不大出具体的人脸,不过是两个只能看清轮廓的黑色剪影,但因为海天相接、层层渲染着落日余晖的背景实在太出彩了,再加上两个人的轮廓线条优美,给简希这不太好的拍照技术加分不少,猛地看过去,还真别有几分韵味。
简林接过手机看了一眼,微微皱了下眉毛,转手又把手机递给方景洲,嘴上不忘了揶揄简希:“拍照水平有进步啊,不过我怎么觉得你把我拍的没有老方好看呢?”
简希面不改色地回答道:“因为他本来就比你帅啊。”
说话的时候那斯文清隽的男人正低头看照片,听到她的话抬眸看了她一眼,弯了弯唇角浅浅地笑了一下,很快就重新低下了头。
简林眼睛尖,视线刚好扫到他微微泛红的耳朵尖,摇摇头“啧”了一声,心道她就可劲儿撩吧,撩完人家还跟个没事人似的也不负责,苦了某人一个人在夜里百转千回:“我这不到二十四小时已经听到你夸他三次了,方景洲是不是给你广告费了?我心里都不平衡了,什么时候你也夸夸我呗。”
简希听他突如其来的无理取闹,也不知道他这么大个人跟方景洲吃醋个什么劲儿,伸手去接方景洲“查阅”过照片的手机,手刚碰到屏幕,就听见后者不疾不徐地说道:“简希,你这么夸我,我会害羞的。”
抽出手机的动作一顿。
简希抬起眼皮去看坦坦荡荡说出这话来的方景洲,对方还低着头,可光听这个慢条斯理的口吻,还真听不出来哪里害羞了。
正不知道说什么好,“害羞”的男人已经镇定地拿起了自己的手机:“拍的确实很好看,你把照片传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