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什么?给我留了什么东西?”金承佑看着李慕云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
不过归心似箭的李慕云根本没有心思去管他了,老婆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自己呢,都大半年没有见过面了,哪里还有心思跟他一个半大老头儿墨迹。
不过就算是李慕云回到大唐自己的国土,想要与苏婉晴说几句话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他还要安顿高句丽使团,把那个什么‘苦大仇深’安顿好了,别让他发现自己正在陷入一个圈套。
所以在过了边境之后,他只能与苏婉晴对视几眼,从彼此的眼神中诉说离后别情。
……
一路无话,又向前走了大概有二十余里左右,队伍的前面又出现了另外一支骑兵,但打头的却是一个契丹打扮的家伙,看的李慕云微微一愣。
不过很快他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两支队伍碰头之后,那契丹将军敬了一个大唐的军礼:“松漠都护府,李窟哥前来迎接天使归来。”
看着一脸茫然的李慕云,于志宁从自己的马车里面钻出来,遥遥对李窟哥拱了拱手:“大都督不必如此多礼,今后一路还要多多仰仗大都督!”
“于大人客气了,请!”李窟哥爽朗的笑着,比了一个请的手势,在他的身后,数千骑兵随之让出了一条通路。
于志宁并没有因为李窟哥客气就有所托大:“大都督请!”
话说这李窟哥其实也不是一般人,此人本是契丹大贺一族的族长,贞观四年的时候归顺大唐,被李世民赐了李姓,同时封其为大都督,并将契丹的领地划为松漠都护府。
所以别看这家伙反穿着一身皮袄,但若说起官职,那也可以算得上大唐顶级权贵之一。
只不过李慕云对于大唐的官制并不怎么了解,对于那些乱七八糟的称呼完全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并没有意识到一个大都督代表着什么样的意义。
老于的话让李慕云想起一个故事。
说圆珠笔刚刚被美国人发明出来的时候,一个英国人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虽然这东西技术不怎么成熟,但胜在价格便宜。
这外国人脑子活,想法多,一看价格便宜,立刻就想到了薄利多销,而想到多销,这老外就想到了中国。
当时中国可是有四万万人口的大国,就算一支笔可以赚一分钱,那也是四百万。
想到这里,老外便心跳加速,不顾一切的定购了整整一船的圆珠笔,克服了重重困难运到中国,然后就赔了个老逼朝天,这老外也因为欠了太多的钱,跳海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中国人当时就根本没有几个识字的,而且就算识字也是用毛笑,也不用他的圆珠笔!
血的教训告诉李慕云,没有经过市场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老于的提醒很及时,否则他差点走了那老外的老路。
大感失望之余李慕云自然也没有什么心思再去抓鱼了,无精打采的回了驻地,一头扎进帐篷里面整整三天没有露面。
丢人,太丢人了,每每想到于志宁那满是鄙视的老脸,李慕云就觉得脸上火辣辣!亏他还是一个现代人,竟然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
……
三天之后,该作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准备好了,所有前隋将士的遗骨都已经火化完毕,装到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坛子里面。
那些尸骨暴露在空气中十余年,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打早已经风化,根本没有办法区分出到底谁是谁,所以火化装进坛子里最多也就是尽尽人事。
这一切忙完之后,李慕云和于志宁的任务才算是彻底完成,护送着近两百辆装满骨灰坛子的大车启程归过。
只是与此前相比,整个队伍的气氛沉重了许多,每个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连带对跟在队伍后面的高句丽使团也没有什么好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