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习惯了亚瑟模特时期养成的随时随地换衣习惯,淡定地问他突然把自己打扮成孔雀是什么。
“我要以邻居的身份,去隔壁拜访我的女神!哎,就是不知道几天没见,女神会不会忘了我,都怪那该死的广告。”
杜克唔了一声,其实根本没有听亚瑟在说什么。
他的目光凝视在素描本上,铅笔在手指间灵活转动。
换好衣服的亚瑟,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你在看什么?咦?是一幅素描?还是一个女人!”
亚瑟震惊地觉得他应该发现了什么秘密!
被看穿的杜克,心烦意乱地想要把素描本收起来。他真是魔怔了,居然被脑子里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给困扰住。
“没什么,我随便画的。”
亚瑟按住了杜克的手,越看越怀疑:“不对啊,你这幅画我看着怎么这么眼熟呢?”怎么这么像他的女神?
作为科班出身的专业导演,杜克在分镜头剧本下磨练出来的画功可不俗,一手素描都有资格开个人画展。在他的笔下,几根线条一勾勒,就轻而易举的在纸上画出一抹美丽的剪影。
“没错啊,这就是我女神!”亚瑟感觉他被背叛了,气呼呼道,“好啊杜克!你居然欺骗我!你说对我的女神不感兴趣,却在这里偷偷画她的画!还不想给我看!”
好像最后半句才是重点?
“我不管,必须把这幅素描送给我!”暴露真正心思了。
“然后把脑子里我女神的样子删除掉!”有点强人所难。
亚瑟正闹腾的时候,杜克就诧异了。
“什么?这是你女神?这只是我昨天在塞纳河畔遇到的一个女人。”
亚瑟对他的解释半信半疑。
杜克见他警惕得跟什么似的,嘲讽冷笑:“看你这护食的模样,人家恐怕都不记得你了。不过你眼睛还算没瞎,这个女人的长相非常漂亮,比起其他跟你传绯闻的女人强多了。我都差点儿被迷惑到,居然鬼迷心窍地想要选一个没有任何演技底子的普通人进剧组……”
杜克对曾经的想法啼笑皆非,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被痛苦的选角给逼疯了。
亚瑟皱皱眉:“没有演技的普通人?不对啊,我记得蒂芙尼小姐的职业,是一名演员,去年的戛纳电影节,我还见到了蒂芙尼小姐主演的电影入选了主竞赛单元,虽然最后遗憾落败。”
不然他怎么会轻易对一个女人动心?
作为一个对演技孜孜不倦追求的男人,亚瑟喜欢的不仅是蒂芙尼小姐的容貌,还有那身把他也惊艳到的灵气演技啊!
“你说什么?演员?她是演员?”
半个小时后,亚瑟出发去隔壁拜访他的蒂芙尼小姐了,而杜克则开始看半个小时前一通电话让助理找来的影视资料。
所有内容都跟一个名为姜锦的演员有关。
邮箱里的第一封邮件,就是一部新电影的预告片。
名字,祸国?有点奇怪?
看导演,zell—wang?从未见过。
再看演员,allen—qiao?有点眼熟。
至于其他的,除了姜锦的名字他看懂了,其他的一概不认识。
这部电影打算全球同步上映,所以在第一版预告片出来的时候,同时用了中英双字幕,让杜克不必再辛辛苦苦地翻译一番。
全球票房市场一直都是英语片的天下,华语片能够全球同步上映的很少,看得出来幕后发行公司对这部电影野心勃勃,一心想要靠着它在全球票房市场分得一杯羹,所以宣传架势好大,第一版一分多钟的预告更是气势磅礴宏大。
镜头不断拉近,从浩瀚高空到一望无际的沙漠,一行小小的黑线在镜头里不断放下,大漠孤烟直的恢弘沧桑,简简单单一个镜头便体现出来。
光是看这个开场,杜克就知道这个导演功底不俗,一个长镜头就足以体现实力。
壮阔的山河景色只是开端,男主角沧桑桀骜面庞消失后,画面一转,从原始壮美的世界跳到了华美大气的宫廷,金色与红色的大片冲击,给人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强悍。
层层帐幔后,一抹窈窕美丽的身影隔着薄纱若隐若现。镜头从她的手指、莲足、鬓发、带笑嘴唇等多个角度迅速切换,就是不给正脸,但镜头的焦点仅仅用一句台词,便营造出了截然不同的气氛,一种诡谲艳美油然而生。
光是这个镜头,杜克就被那扑面而来的美艳给镇住了,就像透过屏幕,缠绕在他身上,让他如痴如醉,却又触之难及。
这真的是他昨天下午见过的优雅安静的女子?为什么看到这红影,他完全无法联想到昨天下午脑海中留下的剪影呢?
杜克眼里的两道身影逐渐重合,最后融合成他心底幻想的红袍女巫形象,不断撞击着他的心脏,仿佛在叫嚣——
她!就是你要找的女巫祭司!
当然,杜克的任性胡闹中,也存在一定理由。
“喂喂,杜克,你说的那个剧本真的有那么好?”亚瑟对好友口中的电影剧本充满好奇。
杜克邀请了他出演男主角不说,还为了拿下那个剧本的拍摄权,跟制作公司一番交涉,以拍摄《女巫之歌第四季》作为交换条件。
这让亚瑟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剧本,能让杜克这么如痴如狂。
“也不至于到疯狂的地步。”杜克扯起被子盖住脑袋,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不过是最符合我心意,也是我目前最想拍的剧本而已。至于女巫之歌,除了制作公司的交换方式让我不爽,这部电视剧的剧本还是很优秀,我也比较感兴趣,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
“万一失败了?”
杜克直接掀开毛毯,咧嘴笑得那叫一个嚣张自信:“你觉得我会失败?”
亚瑟被这牛气冲天震得说不出话。
不是被气势所震撼,而是被杜克的不要脸所震撼。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亚瑟和杜克更够成为媒体大众无法想象的莫逆之交,关系好到可以交换对方家里的密码——也不是没有理由的,至少两人都是一样的……脑回路清奇!
亚瑟颓丧地喝了几口啤酒,眼睛突然亮了:“对了对了,嘿杜克,你的《女巫之歌》不是需要一位亚裔演员吗?我给你推荐一位怎么样?”
“谁?”
“就是我今天早上遇到的女神!她就是一位亚裔美人儿!你要的不就是能把西方人的眼球也惊艳到的亚裔美人儿吗?她绝对符合你的标准啊!”亚瑟兴奋说完,这才道出他的小心思,“到时候你看看她的简历,到底是已婚还是未婚!”
杜克:……
“呵呵,你把我的剧组当什么了?”要不是跟这家伙认识好几年了,杜克真的想把亚瑟从家里一脚踹出去!
怎么能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举手之劳嘛,杜克,老伙计,你要帮我啊!”亚瑟开始不要脸撒泼打诨。
杜克不为所动:“免谈。”
亚瑟真是魔障了吧,居然想把一个普通人塞进他的剧组?他现在连专业演员都嫌弃好吗!
杜克扯起被子再次盖住脑袋,闭眼睡去。
他隐隐约约听见亚瑟在说“蒂芙尼小姐也是一位演员啊”。
什么跟什么?蒂芙尼小姐?这是亚瑟女神的名字?还真够奇怪的……
……
姜锦还不知道那位亚瑟先生,在对好友表达了要追求她的雄心壮志的第二天,就被赶来的经纪人捉回去为奢侈品代言拍摄广告,暂别了美丽的巴黎,一腔热血也付诸东流。
她依旧沿着生活的轨道,过着安稳的日子,每天与阿元相伴,母子俩丢失的几年时光也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一点弥补回来。因为遗憾,所以更加珍惜。
阿元本来很依赖姜锦,高冷寡言的阿元宝宝,在姜锦面前一直都是撒娇卖萌小天使的形象。
但是在知道姜锦是生母后,他反而开始一点点地变化。
每天有条不紊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对妈妈各种温柔贴心,整个人的气质越发阳光向上,除了依然不习惯跟人说话,但他却会微笑着跟隔壁邻居的老太太打招呼,彻底化身成一枚光芒四射的小太阳。
阿元,长大了。
他说,他要变成更加强大的男子汉,然后好好保护妈妈。
于是,在姜锦邀请他下午出去玩耍的时候,阿元思索一番还是拒绝了姜锦的邀请,郑重其事地解释说他下午还要跟老师视频上课。
姜锦哭唧唧,故意摆出委屈巴巴的表情,说了一句好吧。
阿元想了想,凑过去用力抱住姜锦的脖子,还在她的背上拍了拍。
“妈妈,玩得开心!”
姜锦原本就是逗他的,见阿元这么认真,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我会好好玩的!”姜锦一本正经地回答,眼睛早就笑成一片柔水。
怎么感觉两人的年龄发生对调了呢?
下午阳光正好。
姜锦穿了一身长及脚踝的文艺风棉麻长裙,外披复古格子羊毛披肩,微卷的乌黑长发编成一条麻花,也没带什么首饰,清清爽爽素着一张脸。然后挂着绣花小包,扛着画板跟颜料工具,牵着馒头就出发了。
巴黎的十六区就在塞纳河的左岸,姜锦骑了一辆女士自行车,把馒头的牵引绳挂在把手上,慢悠悠地前往塞纳河畔。
馒头在上次随意冲撞路人后,馒头被姜锦狠狠教训了一顿,罚整整一天都不准吃肉,嚣张气焰跟着消停不少,最近很乖巧。这会儿也是,馒头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往前跑,全然没有了二哈之风,刚刚好跑在姜锦的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