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这个区间后,专案组使用最笨拙同时也是最基本的探查手段——带曾宝华乘坐直升飞机,从杨青青发现她的地点沿河流上溯,通过肉眼观察,在确定的区间范围内寻找落水点。
这个思路是淳朴的,理论上也是有用的,但奈何阿斯特河在区间范围内的流域所在环境景观几乎没有太大差别:河流穿森林而过,时而两岸如壁,河水湍急;时而两岸平坦,河水缓慢,短短的一英里内,这样的景致就可能重复四五处,何况是三英里到二十英里的巨大区间内?(一英里约折合一点六公里)
这一趟飞下来,曾宝华眼睛都花了,神智也迷糊了,却也没发现自己当初的落水点在哪。事实上,她根本都不知道落水点附近的环境为何,因为当日她刚听到河水声就失足坠入河中,连河面都没见到,又怎能找得到落水点?倒是可以通过这一点,推测出她落水的地方一定有着高峭的河岸,但类似有着高峭河岸的地方,在阿斯特河边举不胜举,又怎么一一确认?
寻找恐怖分子巢穴的行动在这里遇到了第一个麻烦,当然专案组也不是吃干饭的,很快确定了两套解决方案:一套是,派出数支小分队,在曾宝华的落水区间范围内,分段进行查找,步行寻找当日曾宝华留下来的痕迹如脚印等,但是这个方案的难度很大,成功率不高,因为曾宝华当日的逃离路线全在森林之内,而森林地面上堆积着枯枝败叶,很少有露出泥土的地方,也就留不下什么脚印,又如何找得到她行走过的痕迹?
第二套方案是,舍繁就简,放弃“逆向追查”的破案思路,而是直接在阿斯特河两岸(主要是曾宝华落水的区间范围内)的森林外围寻找所有存在的垃圾厂,再一一前往进行排查,最终找到曾宝华逃出的那家垃圾厂。这个方案无疑更加的高效,只要找到那家垃圾厂,就能通过车辆与司机的工作路线,找到恐怖分子的老巢。
两套方案都已经展开行动,到现在,第一套方案的行动小组还未传来消息,应该是还未有任何发现;第二套方案则又一次遇到了麻烦:不论是在地图还是在地方上,专案组在阿斯特河两岸都找不到任何一家垃圾厂,所找到的一家距离阿斯特河最近的垃圾厂,也在五十英里开外,是费城郊区的一家垃圾焚烧发电厂,而以当日曾宝华离开垃圾厂时的步速与奔走时间推算,五十英里她就是走上一天也走不完,所以那家垃圾厂也就自动被排除掉了。
专案组里也有不死心的探员,特意打印了那家垃圾处理厂的外景图片,拿给曾宝华过目辨认,希冀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她就是从那里离开的。但曾宝华看过图片后摇了头,说根本不是这家垃圾厂。如此一来,第二套方案便陷入了僵局,暂时止步不前。
综上所述,如果说解救紫萱可以分为三步走的话,第一步是找到曾宝华逃离匪巢的中转站、那个垃圾厂,第二步是通过垃圾厂来找到恐怖分子居住地,第三步则是施展营救行动,那么现在就卡在了第一步上。而这第一步又至关重要,如果连这一步都不能完成的话,救出紫萱也就无从谈起。
李睿听完后沉思良久,最后说道:“我觉得破案的关键,还是在于那家垃圾厂。曾宝华曾经到过那家垃圾厂,但专案组又在地图与现实中找不到它,这个情况很值得深思。会不会那家垃圾厂是新建的,地图上既没有记载,地方上也没人知道?”
徐达摇头道:“就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伊莲,伊莲说,专案组已经和涉案范围内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询问过,新建垃圾厂必须备案,而目前并没有营建中或者试运行却未备案的垃圾处理厂,所以不存在这种可能。”
李睿皱起眉头,道:“就算排除了这个可能,我也觉得这一点另有猫腻。曾宝华肯定不会说谎,何况她确实是被垃圾车救出匪巢的,那她最终到达的肯定也只能是垃圾厂,可现在却找不到这么一家符合案情的垃圾厂,你们不觉得奇怪吗?这事应该是另有内情。”
徐达将他的疑惑翻译过来,跟伊莲说了。伊莲表情严肃的说了一大通。
徐达翻译道:“伊莲说,曾宝华离开垃圾厂后的逃离路线其实十分清晰,先是在森林里跑跑走走一个多小时,所行里程在三到五英里之间,然后失足落水,在水里漂浮了三到二十英里。这两段路线其实可以看作是三角形的两个边,就以两段路线的最大值计算,能算出垃圾厂到她被发现地点的直线距离,也就是三角形的第三个边,这个边的长度大概是比二十英里多一些。以曾宝华被发现的地点为圆心,以计算出来的第三条线为半径画圆,就能涵盖那个垃圾厂的所有可能位置。而实际行动中,专案组派出的行动小组也这么找过,可仍是找不到,这足以说明,曾宝华所谓的垃圾厂,只是她理解的垃圾厂,事实上很可能是别的厂子。”
李睿奇道:“别的厂子?别的厂子会用垃圾车运送垃圾吗?”
徐达点头道:“据我所知,一些化工或者生物工厂,也是会利用垃圾作为原料的。何况,谁说了垃圾车出现的地方就一定是垃圾厂?难道没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家工厂收购垃圾,所以附近的垃圾车收了垃圾后,都送到那里?而曾宝华显然是想当然就把那里看成了垃圾厂。其实别说是她了,换成是我们,处在一样的情形下,怕也会那么看。”